作者文章归档:陈宁

陈宁律师担任大连市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咨询顾问及多家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日常经营、公司治理及法律风险防范提供法律服务,其参与的项目谈判、合同起草与审查等非诉业务标的额累计达数十亿元。诉讼领域,陈宁律师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具有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代理多起劳动仲裁、诉讼案件,对劳动合同法有较为深刻的研究,同时,陈宁律师还成功代理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合作协议纠纷、物权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等案件。

无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被判支付赔偿金


无证据证明劳动者严重违纪,用人单位被判支付赔偿金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律师

【基本案情】

2009824,王某进入大连某公司从事平面设计工作,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行标准工时制。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经常安排王某在工作日延时加班,但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资,仅报销因加班产生的打车费及餐费。

2011128,该公司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并按每月4750元的工资标准向王某支付了相当于2.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以及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201221,王某申请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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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关联公司兼职,并不形成新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关联公司兼职,并不形成新的劳动关系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律师

【基本案情】

2010101,某公司辽宁分公司与谭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谭某任辽宁分公司人事行政经理一职,月工资为6,000元,合同期限为3年,自2010101起至2013101止。

201089,该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拟任命谭某为大连分公司总经理。同日,该公司向监管部门上报《关于设立大连分公司的请求》和《关于谭某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2010129,该公司下发《关于谭某的聘任通知》,聘任谭某为大连分公司总经理。201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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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债房打水漂,只因未过户


抵债房打水漂,只因未过户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律师
 
案情简介
     1997年12月,大连某屋开发公司(下称开发公司)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下称建筑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开发公司将沙河口区某住宅小区的16套商品房(含案涉房屋)抵顶建筑公司的部分工程款,建筑公司销售抵债房屋时,开发公司负责办理有关销售手续,并将售房款转给建筑公司。
1999年,建筑公司将案涉房屋以抵顶工程款的方式交付大连某电视技术公司(下称电视公司),作价321,055元。2002年,电视公司将案涉房屋借给被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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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美容馆经调解支付二倍工资等


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某美容馆经调解支付二倍工资等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

 

【基本案情】20101015日,申请人贾某入职被申请人大连某美容馆从事美容顾问一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实行六天工作制,工作日存在延时加班的情况,但被申请人并未支付加班费。2011531日,申请人因对被申请人的罚款制度不服,经交涉未果,遂自行辞职。2011615日,双方办理离职手续,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出具了《离职证明》,载明贾某于20101015日入职。随后,贾某向大连市中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未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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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理店违规用工,被判支付二倍工资及加班工资


料理店违规用工,被判支付二倍工资及加班工资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律师

【案情简介】申请人王某2010104进入大连市西岗区东北路某料理店担任厨师工作,工作期间该单位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申请人提供了一份收据和一张工资条,收据客户名称为申请人,项目栏为“工作服压金’,盖有被申请人财务专用章。工资条载明申请人底薪4,000元,奖金50元,实发工资4,050元,被申请人对收据和工资条均不认可。被申请人自述,申请人未在其单位工作过,东北路某料理店同其单位无关系,并提供201010月至20112月的考勤表用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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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类(三)


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

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垄断纠纷类(三)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律师

 

(二十一)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冲突与认定——四川高院判决滕王阁公司诉保宁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

(二十二)百度“屏蔽门”案一审宣判,原告举证不足诉求被驳

(二十三)以非臆造词汇注册商标不能排除他人合理使用

(二十四)上百度搜索怎么总是先出广告?联通青岛公司与合作伙伴不正当竞争被判赔20万元

(二十五)天津“十八街麻花”仅此一家,“桂发祥”商标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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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保险合同纠纷类(四)


人民法院报案例精选笔记之保险合同纠纷类(四)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

(三十一)汽车在洗车店被盗,保险公司主张免责未被支持

(三十二)乘车人摔下后被轧身亡,法院认定死者身份已变应按交强险赔偿

(三十三)套牌的代价

(三十四)免责条款未说明,保险事故不免责

(三十五)保险合同附加险的理赔不应排除在主险外——河南平顶山中院判决王某诉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保险理赔案

(三十六)未明确说明免责情形 保险公司要付保险金

(三十七)被代理人的民责不因代理人担刑责而免除——李娜诉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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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分段计算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

 

解除横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即200811日的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存在分段计算的问题,即分为用工之日起至20071231日以及200811日起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两段期限分别计算。

如:某劳动者于2006111日入职,2011430日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该劳动者应获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过程如下:

(一)2006111日至20071231日,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12个月,按照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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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

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为依法妥善审理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下简称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意见。

一、审理受调控政策影响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应坚持合同自由、诚实信用、依合同履行义务和公平原则。认定相关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应严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只有明确存在法定无效情形的,才可以认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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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伤保险条例》逐条详读(八)——附 则


附 则

新《工伤保险条例》逐条详读(八)

——

辽宁正合律师事务所   陈宁律师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陈宁律师】本条系关于相关名词的解释,与旧条例第六十一条相对应,删去了第一款关于职工的解释。

1、工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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