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同机车厂不是“156项工程”
在许多地方,有不少人把大同机车厂说成是“156项重点工程”,这是不对的,是错误的说法。
所谓“156项重点工程”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五计划期间(1953年--1957年)苏联对新中国工业领域的156个援助项目”。这些企业的建设与改建,由苏联完成各项设计工作、设备供应,并在施工过程中给予技术援助。中国政府为偿付以上设备和技术援助,将按质按量对苏联供给以下货物:钨精矿16万吨、锡11万吨、钼精矿3.5万吨、锑3万吨、橡胶9万吨以及羊毛、黄麻、大米、猪肉、茶叶等。
大同机车厂在筹建过程中确实有苏联专家给予技术指导,并为此建了专家招待所(即现同车宾馆的老楼),但并未列入“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之中。现在在网上很容易查到这个“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的名录,在这里查到大同只有三家,一是616厂(山西柴油机厂),二是大同鹅毛口立井煤矿,三是大同焦煤矿。这里面没有大同机车厂,而且没有任何一家机车车辆工厂。
这就是说,“一五计划”中,有苏联援建的工程,也有我国自力更生自己兴建的重点工程。大同机车厂就是我国自己设计、自行建设的第一座大型机车制造工厂。
有资料为证,承担工厂的设计的是第一机械工业部设计总局一分局,承担厂外热力管道设计的是北京电力设计院,承担厂外厂区弱电工程设计的是武汉电讯工程公司,生活区工程由北京城市设计院供给图纸,承担厂区土建工程的是建筑工程部华北大同工程总公司,简称“华大”。总之,大同机车厂是我国自己设计,自筹资金,自行建设的共和国“一五”重点工程。
有人觉得,不说是“156项”似乎就不是重点工程了。这是对国家“一五计划”缺乏了解。在工业化建设方面,一五期间的基本任务是:进行以苏联帮助中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限额以上的694个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国家自己设计,自筹资金,自行建设的重点工程,更值得骄傲和自豪。
今后,谁再说“大同机车厂是苏联援建156项之一”,谁就是在以讹传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