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杨树江

北京市瀚文律师事务所

如何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


人人都知道购买商品房应该交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但对于如何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房地产开发商和购房人的分歧很大,其实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无非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交纳的时间,二是应该交给谁,对于这两个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中规定的不是十分明确,但各地方的税务局和房地产管理局都有具体规定,笔者以北京市为例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契税的征收主体与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京地税地[2000]478号 关于做...

Read more

物业费中的维修费属重复收费


购买商品房的业主每年交纳的物业费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维修费。在北京市,物业公司收取维修费的依据是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2001年,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发布了文件即京国土房管物字〔2001〕1330号《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对维修费规定:1、产权人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后,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再向产权人收取大修费和38.7%的房屋公共部分中修费;2、建筑安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的维修费用,不得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取,也不得向产权人另行收取。但物业在实际收费过程中,全额收取中修费和在保修范...

Read more

提前偿还部分按揭贷款遭遇的霸王条款


从法律上讲,提前偿还部分按揭贷款是贷款人和银行对按揭贷款合同的变更。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一般在按揭贷款合同中对贷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按揭贷款的有关事项都有约定,例如,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需要经银行同意;需要至少偿还多少额度等。对于一般的贷款人提前偿还部分按揭贷款要遭遇如下霸王条款:
一、 贷款提前偿还但利息照付
一般的按揭贷款合同都会约定,提前偿还部分按揭贷款的,应先支付当期的利息。也就是说,如果合同约定每月20日偿还贷款,而提前偿还部分按揭贷款的手续约在10日办理,则10日到20日的提前偿还部分的贷款利息也要支付,虽然这段时间这部分...

Read more

二手房买卖的风险防范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二手房的交易日趋活跃。二手房由于总价低,位置佳等优点而受人青睐。但相对于商品房而言,规范二手房交易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因此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没有取得产权证的二手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规定属于强制性法律规定,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能转让。因此买二手房一定要查验房主的产权证,没有产权证的二手房产不能购买。转让无产权证的房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共有的二手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共有人不能转让该共有房产。作为夫妻共...

Read more

论未生效合同及其对当事人的约束力


[内容摘要]未生效合同指依法成立,但在成立时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未生效合同有三种类型,即须批准、登记型;附生效条件型;附生效期限型。未生效合同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键词]未生效合同、约束力

一、未生效合同的概念
从广义上理解,所有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都可以称为未生效合同,包括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无效合同,因其根本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不属本文讨论的内容;效力待定合同,是因合同本身存在瑕疵,效力不能确定,有权人可以通过消除瑕疵使其生效,可以说效力待定合同不是依法成立的合同,也不属本文讨论的内容。
本文所称未生效...

Read more

木地板被水泡,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木地板被水泡,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买房人购买的商品房位于一层,2002年4月办理了入住手续,入住之后对新房进行了装修,装修完之后一直不没有居住,2003年6月发现该房污水管反水,房间到处是污水,木地板被泡,买房人立即找物业公司来疏通下水管道,物业公司一周后才进行管道疏通工作。买房人将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本人受买房人的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了诉讼,通过诉讼,法庭支持了买房人的诉讼请求,买房人获得了赔偿。
代理意见:
1、开发商对买房人的财产损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买房人的财产损失是由于下水管道堵塞造成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开发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下水管道...

Read more

装修建材索赔困难重重 消费者难跨四道坎 (北京现代商


装修建材索赔困难重重 消费者难跨四道坎
焦点装修家居网 home.focus.cn 2004年12月08日11:17 北京现代商报
杜秀平
在北京一家杂志社做平面设计的邱先生,乔迁新居不到半年,卫生间水管爆裂,结果不仅淹了自己家,还把楼下邻居家木地板搞坏了,被邻居告到了法院。物业维修部门推测,问题出在质量不合格的管材。同样作为受害者,邱先生认为应该承担赔偿的是水管的厂家。可问题是邱先生如何才能证明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生产厂家是否还能够找到?折腾了3个多月,邱先生这才知道建材索赔有多困难。最终他只能接受法院裁定:赔偿邻居损失1万多元。
  1道坎 检测机构
  ——只检验原材料仅对样品负责
 ...

Read more

关于签订《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关于签订《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的注意事项
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工商局共同制订的《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示范文本已经正式出台,于2005年3月15日正式推行使用。
《北京市商品房认购书》的主要内容有:1、认购书的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不仅适用于预售商品房,也可适用于现房项目的交易。2、认购书对所认购商品房的买受人进行了约定。3、认购书对定金的约定。对支付定金的期限、解除认购书和返还定金的情况作了以下约定:(1)认购人逾期未支付认购定金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有权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2)认购人未在约定期限内与出卖人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出卖人解除本认购书的...

Read more

商品房网上预售的特别注意事项


商品房网上预售的特别注意事项
根据北京市建委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网上签约和预售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自2005年3月15起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均应按本通知规定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上进行网上签约和预售登记。该通知共计18条,对预售商品房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登记、网上公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使商品房信息十分公开、透明。可以防止一房二卖、无证销售、销售抵押房等情况发生,这些对买房人来说都是很有利的,但也有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该通知第七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认购人应自签订认购书之日起七日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通过管理系统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

Read more

购房者自交税费获“通行证”(新京报采访杨树江律师)


购房者自交税费获“通行证”
www.thebeijingnews.com ·2005年3月4日9:51· 来源:

  新版合同明确规定开发商不得将购房者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同时还给业主提供了自行交纳税费、委托开发商代交二种选择

  业主入住时必须先交齐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供暖费等税费后才能办理入住手续,这是过去业主和开发商签订《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常会在补充条款中做出的约定。与旧版合同有所不同的是,今年3月15日开始实行的新版合同第十五条明确了购房者对交纳税费的具体方式拥有选择权,增强了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时的知情权。

  「旧版合同回顾」

税费交纳形式缺乏明文规定...

Read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