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霍学亮

一直思考中国的发展,一直反思中国的改革之路,一直关注农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一直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一直期待为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一点点贡献,一直致力于反思中国法律制度,一直注重本土的资源,一直反对中国农村农民意识落后的思想,一直反对一切歧视,....... 电子邮件(email): [email protected]

喜见法治的细微进步


喜见法治的细微进步

自从著名刑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守芬教授在11月上旬在授课时透露最高人民法院将收回死刑立即执行核准权后,1115日,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前瞻研讨会上,我国刑法领域的权威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也向记者透露了这一消息。(南方网)今年7月,最高法委托北大法学院贺卫方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樊崇义教授分别牵头起草《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建议稿。昨晚,贺卫方和樊崇义也分别向记者证实,最高人民法院将死刑核准权收回。(新京报1129号)

最高人民法院享有死刑立即执行的核准权,是我国基本法律《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所明文规定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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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以宁: 缺乏信用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厉以宁: 缺乏信用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1130,著名经济学家,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泰斗,有厉股份之称的北大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教授在北京大学第三届信用中国论坛专家峰会上指出,缺乏信用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道德尤其信用是调节社会的第三种方式.

厉以宁教授以三农问题的改革为例指出,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现在农村出现了新的发展形式,即订单农业.公司基于自己的需求和农民订立合同,农民按照合同种植农作物,发展养殖业.但是这样出现了两个问题.一是部分公司不按合同向农民付款,最好只好通过法院解决,极大地挫伤了农民对公司的信任;二是农民收获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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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陆德明:道德一失足成学术和法律之千古恨


反思陆德明:道德一失足成学术和法律之千古恨

一桩热门事件,三层理性思考关于道德、学术和法律的解读.作为名校的教授,知名经济学家,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陆德明是否嫖娼事件引发媒体和网络的极大关注,很多人根本不相信。一提到陆德明,复旦校园研究生三年级学生都很激动,“陆老师不高,长得并不帅,但是很有学者风度。”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学生都不相信陆老师会嫖娼。然而,自从陆德明先生发表声明后,此事好像有了定论。有的网友认为陆“只是虚伪的道德标准的牺牲品”、“因嫖娼而辞职是教育事业的损失”、“他毕竟没有利用职权去强奸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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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死难者献一束鲜花


为死难者献一束鲜花

沙河铁矿事件,包头空难,陕西省铜川陈家山煤矿大矿难,北京的恐怖炸弹,一时间让我们感到安全的重要,人们冷静的思考,追查事故背后的原因,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惩凶手,如此之多的反思,但我们都忘了所有这些死去的灵魂,家属得到赔偿就能让死难者安息吗?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死不复生是安慰家人的最好话语,但我们怎么安慰死难者的灵魂.面对这些死难者,让我们一起向他们穆哀,给他们献上一束鲜花,让他们在九泉之下能够安息.

每当听到事故的发生,我总是注意人们的安全,财产损失了还可以赚取,但人走了永远不会再回来,给死难者一丝死去的宁静,让他们入土为安,这是中国的古老传统,尊重死难者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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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改变


他想改变

 

母亲离他而去

留下一堆债务

伤心过度的父亲也患上了重病

那年他十六岁

 

正值花季雨季的浪漫

,退学了

上大学的梦想真的成了梦想

家人说

孩子,家庭到这地步

你相亲娶妻照顾父亲吧

邻居说

孩子,家庭到这地步

你种地糊口认命吧

 

他不情愿,

因为他有12年的学习

他想改变这穷困的家乡

安排了父亲

他毅然走出了家门

带着家人的期盼和邻居的迷惑

那年他才十六岁

 

那年冬天

他一人来到了北京

一个没有亲人的地方

一个给他梦想的地方

晚上的冷风吹着他炙热的梦想

早上的冷风吹散他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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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对刑法第四十八条和刑事诉讼法第四章进行修改


建议对刑法第四十八条和刑事诉讼法第四章进行修改

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是在实践者法官和检察官与理论学者的广泛参与下完成的,自从1997年10月1日实施以来,较好的发挥其应有的功能,然而,我们不能否认其存在的一些问题。因此,作为一名关心刑法发展的法律人有必要指出来。刑法第四十八条关于死刑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第四章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规定都是非常重要的规定,但存在形式逻辑上语言文字上的错误,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

作为一部基本法律应当是一部良法。首先我们明确良法的一些评判标准:一部良法必须具有两方面的标准,学理标准和实践标准。学理标准要求法必须符合形式上的逻辑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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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议在我国的适用


           Trips协议在我国的适用

 

Trips协议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最重要的协议之一,Trips协议究竟如何适用于国内法,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有三种观点:

第一、转化适用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先生认为:Trips协议属于WTO协议的一部分,WTO协议主要是规范成员之间的经济贸易的法律,性质上属于公法的范畴,因此我国法院不能直接适用,需要立法机关予以转化适用。[1]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杨景宇先生也认为:适应加入WTO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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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


我国的宪法对于国际法在我国如何适用没有作明确规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和实践,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采纳的方式,即国际法直接适用于国内法。在我国,许多法律都有关于国际条约在我国适用的条款。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最早规定了适用国际条约的条款,该法第188条规定:“对享有司法豁免权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1986年的《民法通则》也作了类似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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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议在我国超高地位的原因


Trips协议在我国立法中的超高地位已经使得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脱离了实际。为什么Trips协议在我国有如此之高的地位?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制度的赶超战略。贫穷的中国无时无刻不在期盼发展,赶上发达国家成为很多人的梦想,当然包括梦想我们的法律制度能在世界上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就义不容辞的担当了赶超发达国家的重任。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表明了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和基本态度:中国政府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科学技术发展、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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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六)——Trips协议在立法中的影响


Trips协议在立法中的超高地位已经进入了某些误区,这对我们正确认识Trips协议是不利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者们研究Trips协议时,都拿国内法和Trips协议进行比较,得出国内法和Trips协议的差距,进而建议立法机关对我国的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学者的研究对我国的立法是有一定影响的,很多立法的过程就是学者争论的过程,在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中,学者的参与也是很充分的,这些差距一旦被立法采纳就成了法律法规。学者进行研究无可厚非,但是这种以比较差异从而提出建议的思路应该谨慎,许多建议都是对为了Trips协议而Trips协议,学者们研究Trips协议而不能从目标出发,我们研究具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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