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十条”新政的颁布被称为是近年来对房地产最严的调控,而从调控的实际效果来看并不尽人意。房地产开发所需资金主要来自银行,为了贷款能够到期收回,银行往往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一定形式的担保,房地产开发商多以抵押的方式来担保,其中又以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建工程抵押最为普遍。与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同的是,在建工程抵押不仅涉及土地使用权,还涉及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等,登记机关不仅涉及土地管理部门,还涉及房屋管理部门。因此,在建工程抵押实际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在所难免。笔者针对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在建工程抵押问题作一探讨。
在建工程抵押...
对在建工程抵押的问题思考
评论
编辑推荐
1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