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难推广存因与措施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建成和推广,改变了以往支票限于同城范围使用的历史,实现了支票在全国范围的互通使用,提高了清算效率。但是,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大冶市推行三年以来,基本处于“闲置”状态,支票全国通用效应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一、制约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推广的存在因素 A影像支票交换系统的有效性和实施缺少法律依据
支付密码、电子签名、影像技术法律地位不足而且多处与现行《票据法》冲突,易产生纠纷,严重影响参与行的积极性。
B影像支票交换系统电子签名的技术真假识别相对传统的纸质凭证易复制易篡改,支付密码存在漏洞与风险,远距离无法看票据实物。
C认识上存在差异,新业务难推广
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是继大、小额支付系统之后建设的现代化支付系统,而现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功能齐全、处理手续便捷,资金到账速度快和效率高的特点,且支票背书转让个人通过银行卡通存通兑业务可实现同城和异地跨行实时存取款的优势,已经得到公众的认可和接受,异地通存通兑1分钟到账,电子汇兑实时到帐,而支票影像业务到账时间最快也要2-3小时,有时甚至几天。调查结果显示,异地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业务往来多采用汇兑,个人多采用背书转让银行卡结算方式。绝大部分企事业单位称目前银行的汇兑方式方便快捷,尚不打算使用支票影像业务。
D金融机构系统配置不到位,影响系统的推广
大冶市金融机构基本上未配齐支票影像系统所需硬件设备及系统软件,无法满足支票业务开展。如大冶市辖内有权限办理支票影像业务的9个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有一半以上机构无支票影像业务系统硬件设备,多数机构无支票影像系统及扫描仪,严重影响新业务的开展。
E金融机构积极性不高
支票影像交换业务作为一项新业务,增加了金融机构的硬件、人力成本,但金融机构的中间业务收入并未因此而增加。以10万元为例,到农行办理大冶汇往北京的汇款,银行卡异地通存通兑手续费为50元,电子汇兑手续费为15元,支票影像业务手续费为50元。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增加一项服务功能的同时,手续费收入并未增加,因此,金融机构对推广支票影像交换业务积极性不高,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对于银行机构来说还是新业务,如果要大力开展办好新业务,将增加部分人力资源投入,而银行业金融机构普遍反映人员不足,一线业务人员严重超负荷工作,临时增加人员来开展新业务,无形增加了营运成本。
F宣传方式单一,社会公众认知度低
金融机构对公众的宣传讲解流于形式,宣传方式单一,仅限于在街头摆摊设点散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或者柜台解释,特别是缺乏对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有针对性、专门性的上门讲解。通过大冶市内某家银行的支票户30家企事业单位的随机调查显示,99%的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称不知道支票可以全国通用,也未听说过支票影像业务;只有1%的企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稍微对该项业务有所了解,公众对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知之甚少,对该业务携带方便、结算便捷的清算方式缺乏了解。
J信用环境压力大,基础薄,市场诚信度差,个人信用体系难查询,空头支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时有发生,对空头支票处罚不严,严重影响新的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推广。
二、推广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A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人民银行要积极促请立法机关修改《票据法》及《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确立支付密码、电子签名和影像技术在票据清算领域应用的法律地位。
B解决电子识真难点,运用现代的电子技术提高计算机的印章及电子签名的识别能力。
C积极主动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如对大冶市财政局的核算中心有针对性的开展支票影像业务宣传工作,让核算中心逐步了解到使用支票影像业务的优势,同心让他起到一种表率的作用来带动其他企事业单位使用。
D加强对辖内金融机构的支票影像系统配置、岗位设置等硬软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金融机构积极落实专人负责,配齐各类硬件设施,为系统运行提供物力和人力保障,做实支票影象系统推广的基础性工作。
E人民银行应加强金融机构开展运用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组织协调工作,以便于该项业务的推广与运用,同时带头使用支票异地采购办公用品,以此推动支票影像业务发展。
F加强业务人员系统的理论和实践培训,减少支票影像办理失败率,确保该系统推广和应用。
J提高信用保障问题,改善支票使用环境,完善空头支票“黑名单”查询环境,建立严格的惩戒制度来确保新的业务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