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物权法(56)之四
陈绪国
第三,处理好上级国企与下级国企的权益关系
无论是大是小是上是下,大家都是国有企业,都在一个屋檐下,当然不应当自相矛盾,更不应当自相欺负。如果说发生这种特别奇怪的事情,那肯定是物权不清晰或者物权紊乱造成的恶果。
处理好上级国企与下级国企的关系,基于物权法“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和“动产交付生效主义原则”和“一物一权主义原则”等原则,基于公司法“债权法定原则&...
作者文章归档:陈绪国
解析物权法(56)之四
陈绪国
第三,处理好上级国企与下级国企的权益关系
无论是大是小是上是下,大家都是国有企业,都在一个屋檐下,当然不应当自相矛盾,更不应当自相欺负。如果说发生这种特别奇怪的事情,那肯定是物权不清晰或者物权紊乱造成的恶果。
处理好上级国企与下级国企的关系,基于物权法“物权平等保护原则”、“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和“动产交付生效主义原则”和“一物一权主义原则”等原则,基于公司法“债权法定原则&...
解析物权法(56)之三
陈绪国
第二,正确处理好政府权益与国企利益的关系
为了便于了解这个问题,首先认识一下,当企业一旦存在国有资产时,存在于企业的资产所有权归属应当如何判别?
□〖政府权益与国企利益的简单推导〗
其实,以上问题是不难解决的。要不然,采取自问自答的形式来解释。1、国家投资在国有企业的财产是谁的?答:国家的。2、国家的财产所有权谁来掌管?答:由投资的政府来掌管。3、政府投资的国有企业由谁来领导?答:由政府来领导。4、国有企业如何行使财产支配权?答:受政府委托的财产支配权。5、国有企业行使的财产支配权是...
解析物权法(56)之一
陈绪国
【原文】〖中央与地方的权责〗
第五十五条 国家出资的企业,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解析】〖国有资产的集权与放权〗
本条款,规定了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职责和物权权益,划清物权界限,维护社会主义的物权秩序,有利于正确保护中央、地方政府的投资权益和中央、地方国企的信托权益。同时,运用科学发展观理论,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把握好集权与放权的关系,端正经济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强化国民经济管理上的相互激励机制和相互约束机...
解析物权法(56)之二
陈绪国
◎〖国有资产专控支配权的三大关系〗
确认、保护、利用好国有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是一篇大文章,如何行使国有资产专控支配权又是一篇大文章。这里面交织着错综复杂的权益关系,其中,有些内部矛盾的关系,早在1957年2月,毛泽东的《如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解决“十大关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今天看来,远比52年前更加重要,更加复杂。那个时候,我国是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由私有制向公有制过渡,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都顺理成章。而近30年来,许多地方是与以...
解析物权法(53)之一
陈绪国
【原文】〖国家专控类支配权〗
第五十二条 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备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解析】〖国防资产和国有资产的专控支配权〗
本条款,规定了两大类专控支配权,第一类是国防资产的专控支配权,即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第二类是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备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的专控支配权,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第一类专控支配权,是独立的、特种的和以国家安全为要件的国...
“最牛养老金3元”是社保皮鞭
陈绪国
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鱼龙混杂的时代。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什么费用都往穷苦老百姓头上摊,老百姓要得到什么好处,却比登天还难。
养老保险,这个观音娘娘,应当是大慈大悲大恩大德救苦救难的大美女的真善美的大神仙。可是,对于海南省文昌市东阁镇侠夫乡玉山村村民余亚英来说,却变成海市蜃楼,变成了镜花水月,变成了一个美丽的乌托邦。她1998年参加农村的养老保险,从07年到现在,每月“享受养老金3元”,这社保的美女,为何变成了魔鬼,拿起了社保的皮鞭抽起了参保的老...
四大军区“大阅兵”
陈绪国
掐指一算,现在离祖国60年国庆庆典活动还有40多天。就在这节骨眼儿上,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大军区首次举行“跨越-2009”联合实兵演习。而参加此次演习的主角,来自四大军区的四大王牌精锐师,也是参加过长征的红军、抗日战争的八路军和新四军、解放战争的人民解放军(含志愿军)等,立下赫赫战功的四大英雄部队,代表了红军老英雄部队、新四军老英雄部队、八路军老英雄部队、解放军老英雄部队。他们是:
主角之一:济南军区某师—红军猛虎之师
这支号称为“猛虎之...
解析物权法(43)
陈绪国
【原文】〖征收补偿与公共利益〗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解析物权法(41)
陈绪国
【原文】〖设立定限物权〗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解析】〖定限物权设立与生效〗
本条款,规定了在所有权人主导下,有效地设立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建立生效的长效机制,前提是其他权利人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否则,所有权人有权中止与其他权利人的合作,并保留诉诸请求权的权利。
◎〖用益物权的定义〗
所谓用益物权,是指物权人对他人的不动产和派生性...
解析物权法(40)之一
第二编 所 有 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陈绪国
【原文】〖所有权权能〗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解析】〖所有权权能结构〗
本条款,涉及物权法一个最重要概念:所有权。所有权权能结构,包括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权能结构,由四大权能组成,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这种完整的权能结构,只有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人才能享有。
◎〖所有权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