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与证券、信托、保险合作越来越密切,这也是以后金融混业经营的必然趋势.现在银行与这些行业的合作是以代销股票、基金、债券、保险产品的最简单形式而存在的.从合同、法律的意义上来说,银行只是代理人,只要尽到其合同规定的提示义务、注意义务,其代理行为由被代理人即证券、信托、保险公司负责.
我主要想说说现在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现在各保险公司都成立了银保部,即是借助银行渠道代销保险产品,大多属于有一定期限(分短期,中长期,长期)的投资分红型保险.保险公司给予银行的手续费很高,银行也很乐意代销,中间业务收入猛增,银行、保险公司都收获颇丰.
客户大多都是冲着银行的信用购买这种保险的,只相信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