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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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
,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07至2010年土地供应中期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07]20号),结合本市2009年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指标 (一)总量 2009年土地供应总量在5700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3300公顷以内,鼓励和引导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400公顷左右。
(二)用途结构
在2009年土地供应总量中,基础设施用地2800公顷;工业仓储用地800公顷;其他产业用地200公顷;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和行政办公用地400公顷;住宅用地1300公顷,其中:廉租住房及经济适用住房类用地200公顷,限价商品房及政策性租赁房用地400公顷,其他商品房用地700公顷;商服用地200公顷。 (三)空间布局 首都功能核心区和生态涵养区的土地供应量不高于土地供应总量的25%,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的土地供应量不低于土地供应总量的75%。 二、土地供应导向 (一)加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
保证轨道交通(四号线、九号线、十号线二期、亦庄线、八号线、六号线、大兴线等)、高速公路(西六环、京开线、京包高速等)、京石铁路客运专线、城市道路等关键性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供应,增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保证南水北调工程、市政、能源供应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供应,增强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支持环卫、城市绿化等项目用地供应,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大力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综合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支持沙河和良乡高教集中建设园区建设。
(二)调整和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房的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促进建立"低端需求有保障,中端需求有支持,高端需求有市场"的住宅供应模式。 确保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60万平方米,限价房650万平方米,政策性租赁房20万平方米开工建设的土地供应,合理把握商品房用地供应时序和空间布局,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加大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
(三)优先保证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的用地供应,支持重点产业集聚区和功能区的发展。 重点保障朝阳金盏金融服务区、海淀稻香湖金融服务区、通州商务区等金融后台服务区的土地供应,全面提升本市金融后台服务能力,构建"一主一副三新四后台"的首都金融发展布局;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大力支持二十一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的土地供应,支持物流服务、商务服务及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的土地供应。
重点支持三个国家级开发区、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十六个市级开发区的土地供应,以高技术产业带动现代制造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四)支持重点新城、南城、西南地区和新农村建设的土地供应,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土地供应进一步由中心城向新城倾斜,优先保证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土地供应,支持通州、顺义、亦庄等新城的建设;重点支持城市南部地区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提高南城的服务和支撑能力,促进南城和西南地区的发展和建设;加强重点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土地供应,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计划的执行 (一)计划指标 本着"全市统筹、区域协调、分类指导、保障重点"的原则,2009年基础设施计划和科教文卫体及行政办公用地供应计划指标3268公顷,实行全市统筹安排;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和工业仓储及其他产业发展用地供应计划指标2432公顷分解到区县,并作为区县实施年度计划考核的依据。
(二)年度计划实施 区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2007至2010年土地供应中期计划的通知》(京政发[2007]20号)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2009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工作。 一是落实土地供应计划地块公布制度。土地供应计划公布实施后,区县政府应依据计划确定的区县指标和具体项目进度,分季度落实和提出拟供应的住宅、商服、工业仓储和其他产业的地块(或项目),并分别于
4月30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前,报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汇总后,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强计划实施过程的沟通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共同实施计划的联动机制。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规划委等部门,主动服务,定期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加快审批,支持帮助区县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计划实施。
区县政府和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实施土地供应计划的主体作用,加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协调,及时主动地与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规划委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计划的实施。
三是加强计划的动态跟踪管理和通报。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规划委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社会通报计划执行情况,对因特殊原因影响供应计划安排的,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区县政府做好计划调整工作。
四是建立计划实施的考核机制。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规划委对区县土地供应计划的组织、工作绩效和计划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区县本年度内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的落实情况和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形成综合意见上报市政府并纳入市政府考核区县工作的指标内容。对计划执行好的区县在下一年度的土地储备计划的新增指标上给予倾斜,对于计划执行不好的区县相应扣减指标。
四、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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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第一,
保障地过多:1300公顷住宅用地,保障地占46%,商品房占54%。这么大力度的保障,未来普通商品房市场的压力巨大。看来以后中低端住宅都要被政府包了,要是过两年再没有房子或买不起房子,就必须要找政府了,跟市场的关系基本就没有了。香港早期为了应付大量的难民潮而兴建的廉租房到现在已经成了鸡肋,审核、评选容易滋生腐败,低收入或无收入人群聚集一起容易产生犯罪,社会负面影响很大。不明白北京为什么还要这么大量建设,如果以为大面积建设保障性房就能控制房价纯粹痴人说梦,还是要让市场的归市场,行政的归行政,越权插手肯定不是好事。什么是市场,市场就是买卖双方自由交易买卖,周期性波动是正常的。政府愿意给中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直接给住房券算了,以货币形式解决,用实物形式解决不是又回到原来福利分房时代了?
第二,
亦庄、通州、顺义土地供给占75%以上。大力发展新城支持赞成,但在当前市场形势不稳定、要平抑房价的情况下,多推出些五环内用地是当务之急。700公顷商品房用地,25%在核心功能区,合计175公顷,按容积率3计算,总规模525万平米。如果在2年内推出,则每年260万平米,杯水车薪,对房价的缓解压力极少。虽然地价能降下来,但新城的房价与当前公众认识的城里的房价显然不是一个概念,关联性也不强。
第三,
提高南城的服务和支撑能力。看来南城的发展潜力还在后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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