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重庆市殡葬事业管理中心在重庆市殡葬管理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2008年06月13日发布的《经营性殡仪馆、公墓(塔陵)建设审批》中写道:“二、兴建经营性殡仪馆、公墓(塔陵)应具备下列条件:2、利用宗教设施设置经营性或公益性骨灰堂的,还应提交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书”.
从这个文件中可以解读出以下信息:
1、利用宗教设施设置经营性骨灰堂将被允许
2、安葬骨灰市场将不再被民政部门所垄断,宗教界将允许合法进入这一市场。
3、宗教界原有的仅为教徒信众提供的公益性殡葬设施将可合法扩展为面向社会公众使用的经营性殡葬设施.。
4、己有部分新的投资者开始了这方面的项目运作.
政府同意利用宗教设施设置社会殡葬设施,这是中国殡葬史和宗教史上的大动作。切切不可轻视!
随着宗教界人士对这一市场的社会意义、宗教发展意义、经济意义认识的加深,现有的殡葬市场格局将被逐步打破,广大百姓的殡葬行为将会因此而产生巨大变化。如果现在纯粹从事公墓投资或经营的个人或单位对此至今尚无警醒和应对之策,被市场颠覆的命运是不可改变的。对手的无论哪方面的力量,特别是它特有的精神性力量,使你没有任何还手的机会和力量!
任何宗教都是解决人生信仰问题的,是形而上的.从事公墓投资或经营是形而下的事,对于宗教原旨,这两件事是冲突的。政府同意利用宗教设施设置社会殡葬设施到底是为什么?是向宗教妥协吗?还是社会利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