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中的时候,有一天地理课讲到农业地理,那个敦实的男老师说,曾经,他在父母的命令下,没事就骑着一辆二八破自行车满城乱跑,寻找粮站,看看是否有早米卖,有的话就赶紧回家报信。理由很简单,早米每斤一毛四分二,晚米则是一毛四分六。五口之家,以每人每天平均消耗一斤米计算,一个月则总共要一百五十斤。如果买早米,一年就可以节省七块两毛钱——我是不是记错了这两种米的价格,难道为了一年省下那仅仅七块两毛钱,就值得派一个孩子经常满城乱跑寻找早米吗?
但早米晚米的区别肯定存在。反正我小时候,家里也是只吃早米的。父亲是个吝啬鬼,要是妈妈哪次买了晚米,他就会大发雷霆。这样的父亲似乎很可鄙,为了一点米的琐屑问题,也值得火冒三丈。我也是这么认为的。当然细想一下,责任也不全在他,他活到这么大,并没有哪天是游手好闲的。这个国家,连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事情都普遍发生,普通人能吃上早米就算不错了。
反正说到这了,我不妨更肆无忌惮地自曝家丑。实际上我们家吃的米还要差,米质酥脆、米色发黄不算,还有很多蚂蚁般大小,棕色的硬壳虫子与之朋党为奸。这种硬壳虫子有点像具体而微的金龟子,虽然小也颇爱惜生命,个个全身擐甲。我对勇士一般还比较尊敬,最恶心的是那种一丝不挂的白色蠕虫,长短略小于成年蛆,脂肪厚度则远远不如。这种虫子和米色融为一体,很难发现。等到饭煮好,闷头吞咽倒也没什么。如果还要讲究一点,把它当玉粒金莼来品尝,麻烦可就大了。你会发现这些蠕虫的尸体赫然散布在饭海之中,因为它的喙是略微有点颜色的,胴体也如节肢动物般均匀分段,和米粒的浑然一体颇有区别。我每到这时候,就会将它们一一挑出。父亲这时又要大怒,一筷子击在脑壳上:“虫子怎么就吃不得,吃了会死?!还是高蛋白呢,”
我承认,吃了确实不会死,或许还真是高蛋白。最浅薄地说,它们的尸体那么小,根本也不能影响整碗饭的味道。但我就是不乐意,仍旧要偷偷挑出来,虽九死其犹未悔。不过这样一条一条地挑,效率非常低下,而且容易有漏网之鱼。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用茶来泡它(南昌人所谓的茶,其实就是开水)。很快,密度小于米饭的虫尸就会争先恐后,如芙蓉一般出水。这时箅掉一层开水,将虫尸箅出,米饭大概算是比较纯净了,掩耳盗铃地吃下去,也还将就。
享受这种米我记得有相当一段时间,端的苦不堪言,好在后来逐渐改善。但是吃早米的铁律,从来没有废除过。谁都知道晚米比早米好吃,父亲也不傻,但他只有让儿女吃早米的实力,还因此不惜绞尽脑汁炮制出了一个我们听得耳朵起茧的理论:“晚米虽然好吃,可是农药多;早米的生长期也长,营养更丰富。”
这个理论或许有一定的科学性,父亲的父亲是地道的稻农,他不可能“不藉千亩”,而是绝对要事必躬亲,早稻和晚稻之间,哪种农药洒得多,哪种生长期长,应该不会搞错。父亲呢,不说克绍箕裘,仅是耳渲目染,也同样不会搞错。可是,世界上吃东西哪有仅仅考虑营养的。蛆的营养就很丰富,吃它的人大约不多罢!
也许是为了求得一种心理补偿罢,现在我但凡买米,都只买进口的泰国香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