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司振龙
近日,江西省弋阳县城管大队在城区人行道和市政道路划出100多个摊位,组织占道经营的摊贩竞价拍租,价高者得,得者发证算合法经营。最终,城管部门以“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的名义,收取了69家摊点的139390元竞价拍租资金。人行道缘何成了“拍卖品”?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5月13日《人民日报》)。
从记者的调查来看,基本的争议可以归纳为两点。首先,门面业主比较反对——“我租的门面房,人行通道还要自己掏钱租回来?”;附近居民更是叫苦连天——“(摊点)原来还是临时的,现在好了,一责问经营者,人家说是发证合法经营,油烟熏人,大小便、污水横流,噪音刺耳,只负责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