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对法制影响的思考
李玉海
一、价值衡量
价值是由自然价值、社会价值和劳动价值组成(见《价值动力学》)。
“财物”的价值主要体现在金钱方面。我国刑法将“贿赂”的内容直接限定为“财物”,虽然也有一些补充规定,由于目前对价值定义内涵不确定,缺乏可操作性,定罪量刑都有困难。但是损害了法律的完整性。
一些非财产性利益,包括高档的娱乐消费、安排出国旅游和留学、艺妓表演、性服务、袒护、提供官职和职位机会、社会影响等,都属于价值范畴;而且有的还可以以金钱计算其价值。
非财产性利益与财产性利益并无本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