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次面试被问及我对最新劳动保障法的看法。由于是很久很久以来的第一次面试,不免有点紧张、发蒙。心想,我国劳动保障哪有法律呀。而其他的好像是《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我却没有关注。只有告诉他们,我没太关注。就这样,我被淘汰了。
很惭愧,对自己所学专业掌握的如此差劲,像最基本的社会保险的细节,都说不清楚。
以前还用我们自己都没有社会保险的待遇作为借口,说不出来还理直气壮地。还有,劳动保障法,借口这不是我们研究的主要问题,可是我们主要研究了些什么东西呢?
真的该对自己批评、批评,怪不得找不到工作,都是有原因的,自身素质都有问题。检讨!
有这样说的,我也不知道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