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


  从投融资的角度看,推动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形式的进入,即通过消除非公有资本进入产业部门的体制障碍和人为限制,实现非公有资本在经营形式上的进入或资本形式和经营形式上的同时进入;另一种是资本形式的进入,即在企业形式进入不可能或不适宜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方式吸引非公有部门将储蓄转化为基础领域的投资,从而仅形成资本形式的进入。为推动非公有资本企业形式的进入,首先需要放松对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性行业的管制,同时确立明确的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以审批制为代表的行政性进入壁垒,有效动员、吸引非公有资本公平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特别是对于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应逐步降低甚至取消行业进入门槛,大力引入非公有资本,实现竞争主体多元化和股权结构多元化。为推动非公有部门资本形式的进入,应进一步扩大股份制的规模,在增量资产和存量资产两个方面加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即便是自然垄断业务,也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经营主体一元化并存的格局。在推动非公有资本进入方面,除发行股票这种融资方式外,还应发展多元的融资方式,如发行可转换债券、各类建设债券以及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