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下午,国家海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渤海油田漏油调查情况。国家海洋局表示,根据我国法律,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应由作业者康菲石油公司承担事故责任。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司长李晓明称,海上溢油不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出准确结论,如卫星遥感数据评估等都受制于技术所限。在此基础上,目前阶段内调查为初步结论,不排除有第二、第三阶段。
自上月21日爆出蓬莱19-3油田有两口油井渗漏后,中海油拒不承认,最终承认只有相当于游泳池面积大小的200平方米受到了污染,且已无大碍,现在,国家海洋局用数据告诉人们,中海油撒了谎,正确答案是,840平方公里,而这一结果由作业者康菲公司承担,代价是罚款最高20万。
这是中海油漏油事件迄今最权威的官方说法,本来,漏油的蓬莱19-3油田,中海油占有51%股份,康菲公司拥有49%股份,并负责开采。在发生漏油事件后,中海油采取了集体沉默的鸵鸟策略、网上删帖的低级公关,在国家海洋局公布初步调查结论后,中海油应该可以长舒一口气了——— 最高20万的罚款。有网友计算发现,污染了840平方公里,摊下来每平方米也不过0.00024元,而对于曾爆出2010年员工平均年薪达到38万的中海油,20万只能算九牛一毛,更何况,这20万仅仅由作业者康菲公司一家承担,对于中海油,别说九牛一毛,连一根毫毛也没有拔。
当然,罚款数目的多少,本身与污染者没有多大关系,这是海洋局“按照法律规定”做出来的,问题在于,同为蓬莱19-3油田的股东,并且中海油为控股股东的情况下,为什么国家海洋局处罚只针对作业者?固然污染是由于作业者造成的,但作为“主人”的中海油,怎么能够没有一点连带责任?在规则社会里,哪有小股东闯下大祸大股东置身事外的道理,在利益共享的捆绑制度下,中海油要说完全清白,只能是自欺欺人。
其实,开诚布公的公开信息是危机公关的利器,也是上市企业的要求,更是央企的责任和义务。经验和教训都无一例外地证明,危机发生时,第一时间公开,比捂着、掖着要好得多,即便是如英国石油公司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被处罚得几近破产,也依然可以绝处逢生。反观中海油,纵然在此次漏油事件中逢凶化吉,但有关此前瞒报多次漏油事故的传闻注定将成为一个待解的悬疑,这个国际巨型企业不得不背负上道德污点,难以抹去。退一万步说,即使这次它没有直接责任,但这种不尊重公众知情权的做派,必须受到惩戒,否则瞒报的成本太小,故态复萌、故技重施是难以避免的。
当然,20万只是罚款,不包括赔偿。赔偿应该要以评估为准。按国家海洋局官员都表示,目前只是初步调查,也不排除有第二、第三阶段。后续的调查以及处理,我们还需观察,但,无论如何,考虑此前中石油在大连污染事件中“成功”地将责任推给承包商,此次,中海油事件处置似有“照抄”嫌疑,某些垄断央企推卸责任的传统将很可能再一次在这里得到延续——— 谁来给中海油戴上监管的笼头不能无解。
每一个企业都潜伏着一个“蓬莱19-3”,需要不时地自问:我们的危机在哪里?我们又如何面对危机?
中海油“捂功”真高,谁来给戴上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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