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美学下的视觉秩序



  原长沙市委副书记朱尚同公开检举,该市创建文明城市肆意挥霍,劳民伤财。长沙市文明办向媒体澄清:“和事实有很大差距”。
  这样的回应,一点也不奇怪。一个普通人,检举一件官办事务,怎么可能和事实没有“差距”呢?朱尚同虽是前高官,但离退休估计有20年以上,在了解一个街道创建文明城市的情况上,跟普通人大概也太大不同,只能主要根据观感,而观感一旦不同于官方的意志,那总是“和事实有很大差距”的。

  长沙市文明办官员“负责任”地表示,火星街道不是检举所说的一个社区,而是4个社区,改造资金不是2亿元而是8000万元,不是简单的拆而是增加了配套,统一安装防盗护窗是解决火灾逃生隐患。
  然而,检举提出的问题,例如改造资金是否更应为弱势者、教育、卫生投入,统一防盗护窗今后谁来管理和维修,承诺安装后被盗赔偿是否经过市人大,是否空口承诺,取缔“五小”(小餐饮店、小钢铝合金加工店、小废品回收店、小歌厅、小车辆修理店)将何以解决相关人生计,这些问题就没有回应了。在官方看来,这是不值一辩,还是无可辩驳?

  以今日中国生活的经验,我们毫不奇怪长沙官方会将一个基于观感而非“权威材料”的检举定性为“和事实有很大差距”,毫不怀疑像改进城市观瞻这样的事情不会事先向市民报告和向人大去申请经费,同时,如果有谁认为这样的事情能够做得不怪状百出、不劳民伤财,那就未免有些拿自己当外宾了。外国人可能不了解我们做事的方式,难道我们自己也不了解自己能把事情做到多么荒唐不经么?

  我们是对秩序有着很高要求的,这种秩序要求贯穿到方方面面。在文明与美化的名目下,城市的“视觉秩序”整治在许多地方开展。大型的基础性的视觉秩序,由大拆大建、成片开发、高楼聚集、灯光透亮、新区平地起、康庄大道上九天等等组成,而无法拆建的地带便是贴瓷砖、刷油漆、统一招牌等修补美化。其实,按照拆建的势头,这些地带说无法拆建也是暂时的,准确地说,它应该叫“待拆建地带”,就像厉以宁教授称穷人应为“待富者”。
  这里面贯注着权力对视觉上的“文明”与“美”的理解,那就是统一性。文明与美在归口权力管理之后,不再是社会趣味和个人喜好,而是权力的展场;不再是丰富与生动的空间,而是整齐划一的观瞻。在权力管理下,城市景观设计,就是城市的制服设计一样,它存在于官式思维的想象之中,在官方推进的“城市着装”运动中变成现实,大张旗鼓的实施过程伴随着号哭、抗议或者大众的讥笑。

  这种视觉秩序的建设,无视公民个人的财产,无视个人的审美偏好,也无视个人的生存权利。公民或者任何社会组织所有的房屋必须披盖“城市美化”的制服,不符合的要打掉;公民对城市景观的审美趣好,被统一到官式设计上来;甚至公民的谋生门道也要堵死,以便统一制式的官方视觉管理不受干扰,所有城市不许流动经商,很多城市对店招进行统一制作,长沙甚至对小餐饮店等“五小”加以取缔。
  这种视觉秩序的建设,同时也无视公共生活的自治要求,无视公共财政的拨付制度,无视公共政治的协商精神。城市景观的制式化管理,当然是权力美学的展现,贯彻着彻底的权力意志。权力足够强大,就可以无视城市社会的公共属性,可以将公共财政当成取用自如的钱袋,将公共政治的协商当成多费唇舌。权力是如此强大,才能保证它不仅可以在政治、社会、社会和文化事务中任意作为,而且直接进入审美领域,成为美学的标准制定者与证件发放者。连视觉审美也被权力直接控制、统一配给,这是权力强大的直接证据。

  文明被直观地化约为视觉的美化,视觉的美化被直观地化约为千篇一律。秩序井然,标准简单,内在的动力在于对社会加以完整控制的理想。它发放标准,并检查评分;它推动改造,一往无前。这样,我们就看到了惯常所说的形式主义。即便如此,还有一些不够秩序的角落,于是又产生了临时性的角色扮演,例如有的地方要求看到“酷似领导”者,定要礼貌;有的地方应对文明检查,预制问答试卷;有的地方官员上阵,扮演市民与检查者周旋。这样,秩序不止是视觉性的,而且是精神性的,“精神秩序”就粉墨全场。
  权力说要有秩序,于是我们就看到了秩序的表演。为了这无所不在的秩序的大戏,我们的生活变成戏剧,而且为了服务这戏剧,扭曲生活在所不惜。权力不想看到自然生态,而希望看到农作物的种育。葵花朵朵向太阳,这就是视觉秩序和精神秩序的典型意象。
                                201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