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杀人案的关注仍在继续。4月14日,《法制日报》刊登了李玫瑾专访,她抱怨网络上没有正义的声音。《北京晚报》报道药案审理中法庭发出量刑调查产生争议。
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对凶杀动作“突然明白”地提出委屈弹琴论,舆论交攻。李玫瑾抱怨缺乏正义声音,似是觉得她没有得到理解。怎么理解呢?舆论对药案中有意或巧合的轻判迹象高度敏感并作出强烈回应,正是一种正义坚持。
有人说,犯罪心理学家应当被引入法庭作证。有道理。但如果是那样,犯罪心理学家也应该受到质证,而不是天然权威,同时,一个犯罪心理学家不代表犯罪心理学,作证要有多个持不同意见的专家参与。央视以一个犯罪心理学家把持整个节目,选在庭审当晚播出,本身就有失平衡。
西安审理药家鑫,确实显示了各种异样的迹象。庭审当时,律师辩护激情杀人,药家鑫同学及邻居的“不杀”请愿得以呈堂,法庭向旁听席发出量刑调查,公安大学专家理解药家鑫犯罪的心理过程。场内场外,功课充足。现在,迟迟不作判决本身也成了异相之一。
“激情杀人”论不值一驳。受害者的同学、邻居、亲属乃至社会大众,是不是也该向法庭呈上依法惩处凶手的请愿?
法庭向旁听席发出量刑调查,据法官介绍是“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听取不同意见,可以使合议庭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参考调查问卷结果,确保最终的判决更加公平公正”。庭审现场,药家鑫亲属没有到场,这就可以理解了,发放调查早在法庭安排之中,药家人不到场,可以使调查显得公允。
我们还不知道这个安排是否影响到了旁听资格的选择。我们只知道,旁听者的身份大多与药家鑫一样属于大学生,而不是属于受害者那个社会群体。而且直至现在,西安的法院还没有告诉人们500张旁听票分配到了哪些学校。
庭审当晚播出哪一内容的节目,央视早已准备,为制作节目,央视早已向药家鑫带去李玫瑾的提问并得到回答,李玫瑾对药家鑫的回答信而不疑。央视或许只是为了一个节目,李玫瑾或许只为一个心理案例,而客观上,这个节目构成药案异相的一个部分。
一种意见说,在法院作出判决前,舆论不应当说什么,让法院独立判决。首先,舆论与李玫瑾、旁听席一样,无权下判,既然旁听席可以提出量刑意见,李玫瑾可以表达意见,号为“中央”的电视台可以声情并茂,舆论为何不能发表看法?其次,在药案中,法院发放调查,以作判决参考,这本身就是在引用某种民意,舆论及时发言,本身是呈现另一种民意。
以药案承载死刑存废之议,是另一些人的想法。死刑存废是一个真实问题,也是一个争议广泛的问题,但不是药案判决需要承担的问题。法官执行当下的法律而非未来的法律,药案需依法判决,死刑存废涉及到刑罚观念、刑罚传统、刑罚文化和刑罚体系的改变,也就是未来是否需要新的法律。
还有一种宽容为怀的想法,认为药虽凶残,但请宽容。这根本就是混淆概念,对犯罪无所谓宽容,只有依法惩处。基于慈悲,犯罪之人可以得到宽恕,但如果他还活着,宽恕也只能在其承认罪行并接受法律处理之后。有些犯罪是制度造成,那么在制度改变且罪犯承认罪行后,可以得到赦免,例如南非在种族隔离制度取消后的民族和解,但即使如此,并不涉及一般刑事犯罪。
药案出现了太多的异相,现在是显示法律公正的时候。实现公正,哪怕天塌下来;实现公正,哪怕刑罚也使人哀伤。正义是道德,是法律的精神,也是社会的基石。宽恕至上,那是上帝的事情,何况《圣经》中的上帝也常不宽恕。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现在用得着这个格言了。上帝的归上帝,人人有原罪,杀手也可怜;凯撒的归凯撒,社会要正义,中国有法律。
201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