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都西安列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时间表,从今年起,西安计划用10年时间初步建成国际化大都市。为了这个美好的愿景,西安市文明办、市社科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市民人文素养培育对策研究》提出了基本标准。这些标准很琐碎,当然,也可以说是很具体:随地吐痰罚50元,闯红灯罚100元;外来人口办暂住证前必须入校就读,结业证与暂住证挂钩;市民能说、会写500个繁体汉字和900个英语词句; 乱丢垃圾要罚50元……等等。(《华商报》6月22日)
这项“对策研究”非常诡异的地方在于,所有这一切针对性措施,均指向最广大的市民、外来人员。对于政府这个主导力量、对于公务员这个强势群体,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运动中该承担哪些职责、有什么样的作为,却只字未提。如果地方政府从善如流,照此“对策”操作,则一项提升西安核心竞争力的行动,到头来,不免被化约成了市民的义务;美好的“国际化”图景,也可能演变成只针对市民、只折腾市民的形象工程。一阵喧嚣过后,注定只剩下些许扰攘的碎屑。
国际化大都市,听起来很吸引人,尤其是对于西安这样一个曾经无比辉煌过的古都而言,这样的目标无疑具有厚实的历史感。如同西安市随处可见的“汉唐雄风”字样一样,当代西安以“国际化“为自身定位,也是盛唐千年以降的历史回声,容易引起最广大民众的认同。这些都很好,这样的努力也值得尊重,问题是,建设国际化大都市需要做的事情很多,轻重缓急也有分别,不能仅仅在市民人文素质上打主意,更不能将这样堂皇的说法作为折腾市民、歧视外来人口的借口。
建设国际化大都市首先要有良好的制度环境,也就是用来组织生产、交换与分配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规则,比如,法律和产权规则、规范和诚信的社会传统等。不能说广大市民在建设制度环境上完全无能为力,至少在诚实守信上,每一个市民责无旁贷。但是,良好制度环境的形成仍主要依赖政府制定、守护规则,并监督执行。西安市希望在不太长的时间内迅速国际化,首当其冲要在制度环境上下大力气,而不是天然的认定政府一定跟得上趟,跟不上的、需要鞭策的只是市民而已。
以闯红灯罚款100元这项对策建议而言,不知研究者有没有考虑特权的因素?如果政府的公务车、警车等等特权无处不在肆无忌惮闯红灯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则这项看上去还不错的规定又如何能够真正遏制市民行为?再如将外来人口的暂住证与对他们进行培训的结业证挂起钩来,果真如此,除了在本已不低的进城门槛上再加高一点外,并无任何实质意义。事实上,这样的规定已经带有某种程度的歧视性。一个流露着歧视意味的政府,公众很难相信其能够公正维护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制度环境。
此外,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还要有一个廉洁敬业、专业高效的公务员群体。伟大的目标需要具体的人来操作,国际化大都市最希望吸引的,当然是来自“万国”的国际人士,无论是政经交往,还是旅游休闲,地方公职人员的素质往往是影响其态度、印象乃至决定的主要因素。原因很简单,普通市民的“热情好客”不过是民间的风气,而掌握着大量资源的政府人员的“廉洁高效”,才是主流的价值所在。愿不愿意在此间待下去,能不能待得有安全感,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斟酌的。
我们当然可以乐观地将“公务员”群体也理解为市民,那么,西安市这个“对策研究”似乎也就包含了对公务员的要求。然而,这样的拉扯并不能形成明确的、规定性的约束,不过是一种牵强附会而已。谁都知道,即便三令五申,相当一部分公务员都置若罔闻,何况并无明确要求的“市民人文素质培育”!天知道,有多少公务员会真的把自己视为普通市民?
追溯千年之前的那个盛唐,那时的西安确实是世界闻名的国际化大都市,所谓“万国衣冠拜冕旒”,主要体现在一种开放大气的恢弘气象上。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一般民众,大都有一种博大、雄浑、积极、进取的气度,整个社会也洋溢着充沛的活力、创造的愉悦、包容的热情。如今,西安市追慕先贤想重建国际化大都市,却毫无从政府、从公务员做起的决心,仅仅是着眼于市民生活的一些小小细节,甚至是歧视性细节,显然远远不够,只能是水过地皮湿,一场热闹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