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这次依然祭出“信贷之剑”,最终的效果会否如愿,虽然还有待观察,但从以往的情况来看,收效不是太大。这对当局正推行的新政无疑是一种提示:打击楼市投机必须赶走游资。 4月14日国务院出新“国四条”。4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被市场称作新“国十条”。自2005年以来,国务院先后颁布过“国八条”、“国六条”和“国十一条”等房地产调控措施。
这次出台的新“国十条”,从调控思路和力度上看,不同以往,无论是通过金融、税收还是土地手段调控房地产,着力点都是增加有效供给和抑制投机需求。此次出台的新“国十条”正是在这两个着力点上发力。只要决策者决心坚定,政策持之有时,稳定楼市与压抑楼价狂涨的目标,是完全可以达到的。
北京:楼市新政较“国十条”更细化更明确
4月30日,北京“十二条”出台,《通知》要求同一家庭只能在北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根据北京市房屋权属交易系统中个人住房记录,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认房不认贷。仅隔半月,北京楼市就演绎了一场由“日光盘”到成交惨淡的季节冷暖。现如今,代之恐慌性购房的是严重观望。昨日,据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发布的成交信息,新政出台后,在25个新取证项目中,有14个项目至今处在零成交或近零成交状态。
青岛:地方版房产新政细则 “首吃螃蟹”
青岛市成为全国各大城市的“先行者”,在4月23日,第一个出台地方版的调控细则——青岛“十四条”。在税收方面,青岛要求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一般商品房的计税毛利率由现行的15%调至20%;对房地产企业开发的非普通住宅(含别墅)和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现行的1%调至2%。作为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存在楼市泡沫的 6 城市之一,业内人士指出,青岛出台的楼市 14条,多条意见按国家政策上限或严于国家政策执行。
天津:发布监管地产市场的六项措施
4月16日,天津国土房管部门发布了监管地产市场的六项措施,业内称之为“津六条”。“津六条”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销售许可证后,十日内可售房源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一次性全部公开。严禁以房屋预定为由变相捂盘惜售,严禁在商品房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之前,以会员卡、优惠卡、选房卡、诚意金等形式变相收取房价款或预定金。无证售房行为一经发现,将依照相关的法规进行处罚,并记入信用档案。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国家进一步的政策发布和要求,天津市的政策可能随时进行调整。
海南:“海南十一条”楼市新政出台
4月26日 “海南十一条”楼市新政出台。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制,使房产统计数据更加真实,更为开发商捂盘增加难度。确保10%的土地出让金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倾斜。实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及合同注销备案制度,要求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10天后内办理备案手续和预告登记,信息的透明能够有效的防止部分投资客凭空头支票倒买倒卖炒房。海南房产新“5.1”实施 春季房展观望气氛浓而正在此间举行的海南春季房展透露出浓厚的观望气氛,买卖双方都比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