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攻篇原文如下:
孙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国为上,破国次之;全军为上,破军次之;全旅为上,破旅次之;全卒为上,破卒次之;全伍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善之善者也。故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距堙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夫将者,国之辅也。辅周则国必强,辅隙则国必弱。故君之所以患于军者三:不知军之不可以进而谓之进,不知军之不可以退而谓之退,是谓縻军;不知三军之事而同三军之政,则军士惑矣;不知三军之权而同三军之任,则军士疑矣。三军既惑且疑,则诸侯之难至矣。是谓乱军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识众寡之用者胜,上下同欲者胜,以虞待不虞者胜,将能而君不御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也。故曰:知彼知己者,百战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胜一负;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
管理启示:在企业管理上,能兼并收购其它企业为上策,其次,与其它企业联盟合作为中策,与其它企业进行商业竞争战,为下策。在与企业竞争对抗时,以挖走对方核心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为上策。以夺取对方技术、专利、资源为中策。以发动价格战,或者破坏对方商誉为下策。
善于管理的人,能说服对方以合作与双赢的方式来使对方信服。不善于管理的人,往往是企业外部矛盾与内部矛盾的制造者。
当企业的资金、人力资源、科研技术、先进设备、品牌商誉是企业的一种优势,当这些方面超过其它企业对手时,可以利用优势取得领先地位,甚至可以兼并竞争对手。当企业的资金、人力资源、科研技术、先进设备、品牌商誉与别人相当时,或者超越对方并不多时,可与其合作,以利用对方的优势。当企业这些方面弱于别人时,可与其他处于处于二流、三流的企业合作,形成企业联盟,以对抗最强大的竞争对手。
管理顾问与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是总经理的助手,辅助得好,企业就会强盛,辅助得不好,企业就搞不好。
总经理对企业管理危害有三种情况:一是不了解自己的优劣势,也不了解竞争对的优劣势,盲目制定企业的战略目标。干涉副总理、经理等管理人员的工作,打乱他们的工作计划,不根据实际情况指手划脚,甚至于越俎代庖替员工们工作。三是设多头领导,使管理混乱。在决策时搞“一言堂”,不能从善如流。
在对了解竞争对手的基础上,又了解自己的实际情况,然后选择正确的战略与战术,从而夺取竞争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