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物权法百科全书小辞典153
共有物高级管理之金融产品投资
陈绪国
物权法第九十六条简要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此条规定,事关共有人的管理权限、义务、方式、方法,是共有关系的主要内容之一。本辞条主要介绍共有物高级管理之金融产品投资。
金融产品的高级管理,或者说高级金融产品的管理,对于共有人而言,首先所面临的考验是心理因素的考验,其次才是技术因素的考验,总归是面临着双重考验。
金融产品,包括金融衍生品,扮演了天使和魔鬼双重角色,它可以使人欢愉,又可以令人沮丧;它可以使人暴富,又可以令人破产。这种诱惑力与破坏力同时并举的现象,非一般产品所能企及。金融产品的共有人在面临大好机遇的同时,同时又面临巨大风险,它如一个硬币,一边是投资与成功,一边是投机与失败。即使共有人是个庄家,免不了如赌博一样,可以大盈,也可以大输。共有人首先要进行心理素质培养,戒除投机与赌博心理,尽量少涉足或者干脆不涉足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品市场,尽量避免介入房地产市场炒作,也犹如戒除赌博一样的自我解脱。
至于技术因素的考验,这里只能提供概念性的归纳。就某些金融衍生品而言,也确实包括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商业秘密,金融企业也凭籍这些所谓的“商业秘密”来展业,以获得投资者的信任,然后从中赚取差价。据一些美籍华人经济学博士和大学教授披露的一些“内幕”来看,美国的一些三级的金融衍生品的设计方案,要邀请好几班数学家、经济学家和物理学家来共同研究,研究二年以上才定型推广应用到金融市场中去。许多金融衍生品装扮得十分美妙、动人心弦的,而外界人士对它的底细知道的人、知道的秘诀,却总是少之又少。
俗话说,商场如战场。这话一点儿也不假。如果将一般商品市场比作冷战的话,金融衍生品市场则可以比作货币大战的火药桶,一触即发,而且爆炸的威力十分强大,甚至于涉及全世界,滥杀无辜。08年的世界金融风暴,其导火索就是三级金融衍生品房地产次级贷款危机的总爆发。其结果,全世界的财富缩水50多万亿美元,中国股市蒸发量超过50万亿人民币。
金融产品,指金融企业用来推广经营的产品,按照风险程度来划分,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级:
第一级:金融企业募集的基金,商业保险公司的人寿保险,典当行的金银、珠宝、文物、房屋、建筑物、汽车等贵重物品的典当,外汇市场外汇买卖。
第二级:上市公司流动的股票,商品期货公司的期货,金融企业不同类型的住房、建筑物、汽车抵押贷款、按揭。
第三级:住房、建筑物的次级贷款,以及次级按揭。
另外,政府融资债券未列入金融产品之中,主要是不存在金融风险。如果要列入,也只能列入第一级金融产品之中。
金融产品的高级管理,或者说高级金融产品的管理,不同于共有物的初级管理与中级管理。其主要原因,是它不满足于共有物的机械磨损预防和精神磨损预防,而要上升到金融磨损预防的等级上去,进行高级管理。
金融磨损,指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并存的条件下,于巨大利益或者巨大诱惑驱动下,大量的货币涌入虚拟经济领域,进行虚高、虚低的相互炒作,对于实体经济和金融资产进行冲击,使得原有的金融资产大量贬值,发生了经济磨损。比如,某合伙企业从事工商业的平均利润率只有10%,甚至于不到10%;而其他人从事股票、期货、房地产投资,平均利润率可达50%,甚至于高达100%、200%,通过比较,实体经济和平均利润率不如虚拟经济的平均利润率,这是一种生产经营上的经济磨损。与此同时,消费资料的经济磨损也时常发生,如合伙人从事实体经济投资的平均利润率只有10%,甚至于不到10%,而房屋平均价格的升值超过30%,总体上不如购买房屋保值或增值;在没有实施购买房屋保值增值时,合伙人的金融资产便发生经济磨损,或曰金融磨损。
共有人购买房屋自用,不出租也不出售,顶多只能算作保值;合伙人购买房屋出租,只能算作小额增值;合伙人购买房屋出售,并且卖出了好价钱,才能算作标准的增值。这么说来,合伙人购买房屋自用,不出租也不出售,也可算作是一种经济磨损,或曰金融磨损—这是一种自我损耗的办法,保留了使用价值,舍弃了交换价值。
共有人是否选择保值途径,是否选择增值途径,是否选择金融产品投资途径,是有多项选择的余地的。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再高明的经济学家,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不失手,世界上没有包医百病的良药,也没有后悔药可吃。只能是“两害相加取其轻,两利相遇取其重”。实际上,合伙人在进与退之间,总会面临着两难选择的窘境。
共有人为规避金融产品投资风险,也可以自己约法三章。以下几种方法仅供参考:
第一,分散投资,规避风险。
某些商业保险公司的理财专员,经常告诉客户,根据客户全家人的收入状况进行合理投资,百分之几投资房地产,百分之几投资股票,百分之几投债券,百分之几投资商业保险等等,这引起提法是有一定道理的。
分散投资到底是利多弊少,还是弊多利少呢?按照某些理财专家的说法,总体上是利多弊少。如果是将所有的资金全部投入到高风险领域,其结果必然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如赌博中的“孤注一掷”一样。如果是将所有的资金分散投资到不同领域,包括实体经济、虚拟经济的各个领域,特别是要注意在各个不同的金融产品中分散投资,虽然难以一下子暴富,至少可以“堤外损失堤内补”,至少可以防止一下子倾家荡产,保留一部分财产以备日用,或者以图东山再起。
198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詹姆斯·托宾是赞成分散投资的,他的一句名言就是:“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当获奖的消息传到美国时,提到了他的资产组合理论,许多记者要他作一个简短的解释。在提及分散的好处时,他风趣地说:“知道吧,不要把你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各地的报纸纷纷报道:《耶鲁的经济学家因“不要把所有的鸡蛋……”而获诺贝尔奖》。
1981年瑞典皇家科学院公告称:托宾最重要的贡献,建立在以描写各个家庭和企业怎样确定他们的资产构成的理论基础之上。这种理论被称之为资产组合选择理论,他是其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托宾把这种思想发展为一种金融和实物资产的一般均衡理论,并且分析了金融和实物市场之间的相互作用。其重要部分是研究金融市场上的变化传递到家庭和企业的支出决策的传递机制。托宾的研究成为核心经济理论中实物和金融状况的结合方面的一次重大突破。
第二,分级投资,规避风险。
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上一问题的补充规定。上一问题是分组投资,是将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分为两个组,从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组合中,建立一个经济模型,进行系统管理。这一问题是在分组的前提下再分级投资,这里指的是金融产品的分级投资。
已知,金融产品大体上可分为三级。但并不排除有第四级、第五级出现。以上排列,可能与经济学家的排列方法有所不同。有的经济学家的排列方法,是从金融产品的复杂、朦胧程度来划分的。
这里从实证的角度,按照风险程度来划分。以上市公司流动的股票而论,中国早期的股票市场不够成熟,没有与国际接轨,一票难求现象普遍存在,金融风险一般;随着以上几种形势的变化,投资股票的失利现象不断增多,金融风险由一级升格到二级。这个例子,告诉共有人,所谓的规避金融风险,一是投资者首先应当进行分级投资与管理,二是投资者要根据形势变化,调整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制度。主要在于第一级与第二级两级之间进行“升级”、“降级”的分级、投资与管理。从第三级开始,就不能进行“升级”、“降级”的分级、投资与管理,毕竟它们是高级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程度基本是稳定在一个层次之上的。
08年世界金融风暴以后,关于“利益冲突”的问题浮出水面,并日益尖锐。许多经济学家、金融管理机构一直在检讨其理论与实践。正在这时,09年两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出现,给了人们些许的光芒。一个是:美国女经济学家奥斯特罗姆以“涉及公共财产或处于公共控制下财产的经济治理分析”获诺贝尔经济学奖1000万瑞典克郎奖金的一半(约合140万美元);另一个是:美国经济学家威廉森以“涉及企业边界的经济治理分析”获另一半奖金。
奥斯特罗姆批评公共财产私有化(由私人处置),认为公共财产所受管理的效果“往往好于人们先前根据标准理论所作的预期。”传统观念认为,公共财产无法得到有效管理。她发现,资源使用者常能针对各类利益冲突开发复杂的决策和执行机制。
我们观察发现,所谓的金融产品投资,实际上投资者的所有权变成了利用权,而受让金融产品投资者则一并成为利用权人。虽然两者之间都是利用权人,权力的重心由前者向后者转移:委托人变成了虚权,控制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以至于处分权就变得虚弱起来;后者本来是受托人,实际的控制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以至于处分权得到有效利用,并且“常能针对各类利益冲突开发复杂的决策和执行机制”,令委托人处于尴尬、不利的地位。所有金融产品的交易规则,实际上全部是受让金融产品投资者、第二个利用权人所制订的,越是高级、复杂的金融衍生品,越是能够诱惑人,一些本钱小、经验少的投资者往往容易上当受骗。奥斯特罗姆关于“资源使用者常能针对各类利益冲突开发复杂的决策和执行机制”的论述,就是点石成金之作。
威廉森所论述的问题,是解答“是市场决定企业,还是企业决定市场”的问题。他考察到,对市场和以垂直权力架构为特征的企业,两种治理结构在化解利益冲突时具有不同特征,也各有缺陷。市场的缺陷体现为不同主体之间存在大量意见分歧,争执不断,企业的缺陷则体现为管理层可能压制不同意见,滥用权力。竞争环境下,买方和卖方遭遇分歧后可转向其他贸易伙伴,市场运作相对有效。而在竞争不够充分的市场里,“企业比市场更能有效解决利益冲突。”
联系到以上理论,共有人是被动顺应市场,还是主动顺应市场,是有很大区别的。就是说,金融产品市场是有分类的,金融产品是有分级的,在分类投资基础上再分级投资,属于“二次规避风险”、“双重规避风险”。金融行业是特殊行业,属于“竞争不够充分”的行业和市场,因此,“企业比市场更能有效解决利益冲突。”当金融产品市场形势好时,共有人可以涉足金融产品市场,并力所能及地分散投资、分级投资;反之,则不涉足、不投资。这就是“主动顺应市场”的理念。
金融产品市场实在太深奥,太复杂。迄今为止,自从1969年以来,没有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是专门研究金融产品市场而获得此项奖励的。尽管他们队伍庞大,尽管他们超凡脱俗,尽管他们一个个毕其一生精力不懈地向深度与广度研究个不停,金融产品市场的研究一如“哥德巴赫猜想”一样成为永远的世界难题。
笔者并不懂得金融产品市场,更不懂得金融产品的高级管理和高级金融产品的管理,只能根据自己的心得体会,发表一些粗浅的认识,以便于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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