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攀
记者获悉,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国务院。“这一次是被退回了,还需要修改。”3月18日,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3月21日《济南日报》)
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被国务院退回修改的理由尽管没有披露,但从记者采访到的接近方案的人士那里,还是能够了解到一些原因的。其中之一就是内容过于原则。比如,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强调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的比重,但却未设定任何定量的指标,也未设立基尼系数的具体目标。而在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上,按照世界银行的测算,中国已经上升到目前的0.47,大大超过了国际上0.40的警戒线。
从文件名即可看出,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不仅是“指导意见”,还是“实施细则”。这一文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始终也未能与公众见面。在没有统一专家意见,形成政府统一认识之前,公众无缘一见也可以理解;但问题是,如果一份酝酿了6年、讨论了6次的方案,仍旧过于原则和粗放,就让人难以理解,这到底是一个“实施细则”,还是领导人或党政会议上提出的指导原则?
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多方利益,6年未决足见其中纠结。但纠结的事情,如果没有详细的、量化的、可操作的标准,就必然走偏落空。失衡的收入分配格局已经引发了社会和经济的诸多问题,比如人们对越来越大的收入差距越来越感到不满,又比如初次收入比例过低已经成刺激需求、发展经济的瓶颈。如果我们用6年时间搞出来一个仍旧无法落地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也就意味着解决因收入差距过大导致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仍将遥遥无期。
更别说我们在收入分配政策执行上,一直以来都是相当跛足。比如,提低、扩中、调高是三个内容,但我们除了在提低上还略有作为外,其他两项毫无声色。客观理由固然存在,但更多的则是政策执行不力。比如,原本该有作为的调高一直不能令人满意,就是政策执行不力——目前我国个税税率最高是45%,但实际中几乎没有人按照这个标准缴纳个税的。明细的政策在执行中尚被肢解,更别指望一个原则性的收入分配指导意见了。
鉴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复杂性,以及在政策执行中屡屡出现的走偏现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决不能停留在原则上。不仅要为缩小收入差距设定一个定量标准,比如在几年内将基尼系数降低到哪一个数值,还要对高收入阶层做一个具体的限制措施,比如对公务员收入和垄断行业收入要设定一个与社会平均收入相对均衡的比值。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唯有告别“原则”和“粗放”,引发诸多社会和经济问题的失衡收入格局才会得到改变,中央领导以及重要党政会议报告里反复提到的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才不会仅仅是赢得众多掌声的空口号。
http://news.sina.com.cn/c/2010-03-21/03321990735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