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不及格”只是表征


 文/ 司振龙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近日发布了《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82010版法治蓝皮书》,其中,《中国地方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09年):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为视角》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组于去年11月9日至 12月15日对中国43个省会城市和较大市的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中调查,对中国部分地方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进行调研、测评和分析。结果发现,按照相关测评指标,“43个城市中半数以上不及格”——以普通公民身份就有关链接、信息检索系统、电话、电子邮件、信息公开、申请提交系统等的有效性进行了多项实际验证为基础,报告执笔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吕艳滨告诉记者(《中国青年报》2月22日)。

据称,该调研组的测评指标由6部分组成,分别是政府门户网站运行状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状况、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效性、依申请公开平台的有效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有效性以及房屋拆迁信息的公开性。“不及格”的原因千奇百怪,以报道的原话说是:“查询者为了获取一些信息身陷‘迷宫’”。而具体问题的突出方面还包括,在自身“政府信息公开说明书不够精细”之同时,对申请信息公开人的身份“审查”起来倒是相当地“过分”,即便于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拆迁问题公开程度也不理想。

调研出了这样“不及格”的“透明度”成绩单,或许并不令人意外。事实上,在过去的一年间有关地方政府网站的“奇闻”实在不罕见。官腔版“最牛回复”者有之,以“发展经济”的噱头玩出“美女论坛”者亦有之,一旦涉及关键部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就等着看穷形尽相的表演吧。问题出在了什么地方?是因为相关责任人士也皆为纯属“聘用人员”的“临时工”,所以运作短板?抑或者网站之外另有更完善的途径和平台,因而对网站的建设客观上就“重视不够”了?恐怕都是,却也恐怕都不是。

“阳光政府”打造中,政务信息公开不理想是可以“理解”的。甚至一定程度上无妨公众一再耐心地“理解”为什么看不到政府账本、为什么直到现在官员财产及子女从业等的申报制度依旧见不得光天。说到底,政府网站的“不及格”也就是个浅显的表征罢了,表征出了新型政府的建设之难、公民社会的达至之艰,和依法治权的确立路途仍漫漫。“罗马不是一日建成的”,立足于各个地方、面向时代和未来的中国当然也不是,其间自然得有个累积的过程。然则,“网站”作为可能的出路口,稍具常识的人都不会奢望它能怎样早于实体的“政府”先“及格”,或者说预先步入了“阳光”。这不是真正的问题。

在笔者看来,真正的问题在于:实质上需要“及格化”的与其说是“43个城市中半数以上不及格”的政府网站,不如说是多数地方政府机构本身。一直以来最令我感到惊讶的,假称政府行为的政务信息公开不理想、权力还在“躲猫猫”姑且算作现阶段可“理解”的话——除“有限”之外,新型政府的另一改革目标——建设“服务型政府”,至于也难以通过网站体现吗?报道中所举“徐先生”的例子,也许很多人在拜访政府网时都曾经历过:能看到光鲜亮丽的“空壳子”,能看到长篇累牍的“领导新闻”,就是罕见有用的信息。

对此,记者写道:徐先生所在城市的地方政府网站是截至去年1月,我国已经开通的4.5万多个政府门户网站中的一个普通网站…然而,作为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的政府网站却很少能成为老百姓浏览并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这里所谓的“不及格”政府网站,难讲不是“懒政”敷衍公众的“高科技变种”。

注:具体见报文字请实名搜索2010年2月23日《西安晚报》等,此为个人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