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遭遇凤姐未必尽是坏事


诗歌遭遇凤姐未必尽是坏事

 

 

在一个“娱乐至死”的时代,娱乐与诗歌相遇是不可避免的。前些日子,传统文学杂志《延河》因为刊登了“自信足以吓死人”的凤姐的诗歌,并且配备了评论家的评论文字,而备受诟病。如果现在回过头来,我们把心态放得平和些,一切似乎就没有那么复杂了。或者这背后还可以看出点其他的味道。

其实,在《延河》刊登凤姐诗作之前,早已经有娱乐人士登上传统文学刊物了——芙蓉姐姐的作文曾经刊登在《天涯》的“民间语文”版块,我看到文章结尾处,注明了是“莽汉主义”的某位诗人推荐的。我知道此人是诗人,也是书商。当时还在猜测芙蓉姐姐是不是要出书了,可是后来并没有引起什么反响。《天涯》在大多数学者作家心目中是极具思想价值的,也没有排除富于娱乐精神的人物啊。当然诗歌与作文还是存在着差异的,两者的文学性不可同日而语,但就其发表这个行为本身还是很相似的。

在今天,诗歌与太多的娱乐人物发生过暧昧关系,我们也已经见怪不怪了,当然这不影响它们成为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作为事件,作为一种娱乐,这些事件都与诗歌无关,与纯粹一样上的诗歌写作无关。事件本身只与人有关,与声名有关。有人藉此成名,有人因此臭名昭著,有人因此变得“一边不要脸,一边二皮脸”(反正他们也不是诗人,起码不是纯粹的诗人,也就无所谓了)。

在这所有事件中,我个人最讨厌的是“死亡游戏”(曾经有个新疆80后某“诗人”策划了一次“死亡”事件,自称行为艺术),利用诗人之死恶作剧,这简直不可宽恕。不过我也愿意善意地把那种行为看成是对其他诗人行为的一种消解,里面掺杂了诗人对那些逝去的生命的不屑,和对逝去诗人周遭人等的嘲弄。至于“行为人”本身如何想的,我不愿过多的揣测。我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我不敢多想,也不愿多想。鲁迅有言: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那么我就留下一点余地吧。

我愿意从反向的角度去阐释一下凤姐写诗的这个“事件”(如果它算“事件”的话,姑且这么称呼吧)。在大多数都在对《延河》进行声讨的时候,我希望我们可以回到凤姐写诗这个事件本身。无论那几首诗,是不是凤姐写的,是否有人代笔,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写的还凑合,同时这也潜藏这一种可能——网络的审美倾向已经转移。

从最初意义上的眼球效应、点击率效应开始,暴力美学,或者说简单而急功近利的审美诉求就一直充斥网络,包括一些看似沉静的文化(包括一些文学、人文性质的)论坛、个媒(博客、微博等)也都是躁动不安。诗人也因此不再甘于寂寞,进行安静的写作,开始一些无聊的活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写作行为。这仿佛是一下子打开了潘多拉的墨盒,诗人们迅速地找到了各自在网络上喧哗的方式。众生喧哗,易怒的诗人更是如斗红了眼的斗牛,眼前只有战斗。而如今在人们认识里最为粗俗的、为大众都不齿的人开始写诗了,这不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吗?人们一度视如洪水猛兽一般的网络里,不齿之人都开始谈文化、写诗了,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网络审美有望出现改变。诗歌存在有更多受众的可能。

我还想在举一个例证,那就是已经从网上淡去的“犀利哥”。如果我们摒去同情的层面,去看待“犀利哥”事件,它在证明的是我们的审美诉求的转变。一个神志不清的流浪汉,却在一定程度上迎合那种“混搭”的潮流,网民关注他,其实不是建立在同情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一种健康纯粹的审美前提下。当同情和议论多于事件本身的时候,我们就被遮蔽了双眼。

凤姐属于娱乐时代,以自娱换取声名的那部分人,为人不齿,又处在风口浪尖上,诗歌和她相遇,应该不完全是坏事吧。另外非要把写作者定位为某些专业人士,而让诗歌写作拒绝大多数,又显得有些太小题大做了。现在很多文化娱乐名人都有写点什么的意思,甚至还要出本书来掏掏普通受众的钱袋,那才是真正的不厚道。写不好不是你的错,拿出来欺骗人就不对了。当然娱乐界里,也还是有一些写的好的,比如方文山,比如许茹芸,他们都出版过诗集,而且写的还想当不错呢。

诗歌遭遇凤姐,或者说凤姐遭遇诗歌,未必全是坏事,也许效应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好,我们不必过于上纲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