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事鉴定“独立”,才能根治“医闹”!



医事鉴定“独立”,才能根治“医闹”!
盛大林


患者突然死亡,亲属大为不满。医院要求鉴定,视过错谈赔偿,但患方不相信他们能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得到公正待遇:“我们是农民,大道理,听不懂,鉴定专家都是你们的人,我们不鉴定。死了人,赔钱就是了!”他们在医院内打砸医疗器械,在门诊大楼前摆满花圈,还扣押了医生,并强迫医生下跪。民警赶到现场,仍未控制局面。医务人员两次“冲锋”,才把被扣的医生抢了出来。但患方此后又叫来六辆中巴车的村民,对医院进行报复,很多医生被打,医院乱作一团,市区几条道路的交通也被堵。防暴警察赶到后,才把局面控制住。在福建省南平市政府的协调下,医院赔偿死者亲属20多万元。闹事者退去了,但医生们又不干了,几十名医生到市政府门前静坐,要求政府惩治伤人凶手,出台相关措施,确保今后医院安全的医疗秩序。几经劝说,事态方才平息。(据6月29日《中国青年报》)

患方闹过,医方再闹;从医院内,闹到医院外……“医闹”并不稀罕,但闹到这种程度,确实罕见。而市政府不管医方有无过错就以赔偿了事的做法,更是创下了一个恶劣的先例,这无异于告诉公众:只要敢闹,就能得到好处;闹得越大,好处就会越多。如此下去,不但正常的医疗秩序无法保证,就连社会稳定也要受到影响。

顺利手术之后,突然疼痛难忍,不久便告身亡。凭直觉,我也觉得治疗可能出了问题。但“感觉”是靠不住的,单方的感觉也不能作为责任认定的依据,因此,对死因进行技术鉴定是必要的。如果医疗事故鉴定的结论是医方没有过错,那么医院就不必承担赔偿等责任;反之,亦然。但是,患方拒绝了鉴定,这直接导致该事故从一开始就未能纳入法制的轨道——这也正是此“乱”的根源。

拒绝医疗事故鉴定,肯定是不对的;认为只要死了人,医院就要赔钱,更是瞒不讲理。但患者的拒绝就没有一点道理吗?也不是的。用他们的话说“鉴定专家都是你们的人”,这确实也道出了医疗事故鉴定的制度性问题。的确,目前中国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不仅都来自医疗机构,而且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与医疗机构还有一个共同的“婆婆”,那就是卫生部门。无论“出身”,还是利益,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都跟医院更“亲近”,这确实让人怀疑他们能不能“一碗水端平”。从以往的医疗事故鉴定的结果来看,患者大都处于不利的一方,这当然难以让人信服。

那么,应该怎么办呢?增强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公信力、重建医患之间的信任关系,当然是最重要的。而增强公信力的最好办法就是打破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与医疗机构及卫生部门之间的依附或同体关系,从而增强该机构的独立性。这既要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机构是完全独立的,委员会的技术人员也应该彻底脱离医疗机构或卫生部门,就像是一些社会性的司法鉴定机构一样。

当然,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医疗服务价格虚高的因素,也有医德滑坡等方面的因素,但在医患纠纷的处理过程中,事故鉴定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南平市的这起医疗纠纷虽然暂时平息下去了,但根本的问题并没有解决。可以肯定地说,在其他地方抑或就在南平,类似的纠纷早晚还要发生,甚至越闹越大。

独立性是公平公正的保障,要根治医闹及其医疗服务领域的混乱无序状况,必须让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独立”出来——虽然不是一独就灵,但这是止乱息争的必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