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建设经济适用房“意欲何为”?


 

放弃建设经济适用房“意欲何为”?
 
 
今天在敬亭论坛上看到《部分省份放弃建经适房,全国住房体系面临调整》一帖,感到震惊;不禁要问,政府放弃经济适用房建设,意欲何为?
 
   笔者以为,首先,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保障性住房之一,如果停建,必将违背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众所周知,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安居乐业”的习性,谁都想有个家,谁都想拥有自己的房子,这样才会有家的感觉。如今,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由于收入的不足,到市场上去买商品房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如果购买经济适用房,就能让自己拥有自己的“家”,就能实现自己最大的心愿。
 
   然而,令中低收入家庭感到不幸的是,部分省份已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这对中低收入家庭来说,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住廉租房;另一条是到市场上去买房。显而易见,政府这样做的目的也有两种考虑:一是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可以缓解紧张的财政;二是在当前经济危机下,逼市民到市场上去买房,以阻止房价的下跌,改变房子交易冷清的局面。
 
   其次,政府放弃经济适用房建设就是在“忽悠”百姓。
 
    部分省份放弃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理由:一是房价下降导致经济适用房失去了价格优势,目前提出停建、缓建经济适用房的城市经适房房价与商品房房价差距不过1000元/平方米,而经适房又要受国家政策限制,为有限产权。其满5年后上市流通收益七成还要交给政府,经适房吸引力下降的情况下,很多申请经适房的家庭选择了弃购。二是地方政府不肯拨好的地块建设经适房,经适房选址多在偏远地区,对购房者生活造成不便。最后,地方政府对经适房建设投入不足,经适房降价空间有限,使其价格与商品房价构不成竞争优势。
 
   试想?经济适用房是保障性住房,并非是“投资房”,购买者都是些中低收入家庭,难道他们会认为,经济适用房比市场价低1000元/平方米还不够吗?很显然,真正的中低收入家庭,是不会这样认为的,他们还是很欢迎经济适用房,因为他们是为了自己住,而非为了投资。同样,地方政府既然不肯拨好的地块建设经适房,难道就愿意拨好的地块去建设“廉租房”吗?可以这样说,建廉租房用的土地,也一样会在偏远地区,对住房者的生活也一样会造成不便。
 
    可见,部分省份如果找“不肯拨好的地块建设经适房,经适房选址多在偏远地区,对购房者生活造成不便”,作为取消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理由的话,那么,也太低估人民群众的智商了。这不是在“忽悠”,又会是什么呢?
 
人们也完全可以这样问?政府放弃建设经济适用房,意欲何为?这是保障人民生活的正确做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