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代会需要更多代表反映民意的人民代表
李华新
人大代表中官员比例过高曾经引发过关注,最近再次被关注。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下发文件,明确规定: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等代表所占比例不低于75%。(9月19日《中国青年报》)
自然作为官员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属于人民的范畴,也是公民,可是在我们界定官与民的界限时,我们会发现一个人的身份,其实并非能够真正说明问题。因为,我们叫了多年的人代会,人民群众的代表比例,正在呈下降的趋势。
自然从全国到各个省市的人代会的情况来看,一个时期以来具有一种政治荣誉的感觉,而那些人代代表的组成中虽然有不同要求的比例,但是实际上,我们会发现我国各级人大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官员代表多,普通公众代表少的结构性失衡。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曾表示:“近几届全国人大代表构成中,工人和农民代表比例呈下降趋势,尤其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代表人数偏少。”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邓明义曾经表示,她将建议修改《选举法》,增加条款限制政府官员在人大代表中的数量。
前天从小区的公告栏走过,发现现在要进行选民登记,尽管有具体的要求,但几乎没有谁能够自觉的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而到了要选举代表的时候,也会发现你的选票,会不知在什么时候被别人替你添了。因此今年我就对一些人说,谁要是在为我代填选票,我们就到有关部门去反映,尽管我的一票无足轻重,但是,对于有些我不同意的人,我不会同意的。尽管我不能决定你不当选,但是也许就是因为这一张反对票,你就不能得到全票通过的“得意”。
真正的社情民意,那些为官者是不会真正得知的,因为这些所谓的人大代表,并不能真正代表群众,这些为官身份的代表,无法真正站在人民群众的来看来问题,也无法真心为民着想,对于那些和必须民意隔着不知一层的人民,他至少是不了解民生最基本需要的,而即使是有这样的意愿,也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官员代表过多,拉大了代表与被代表的公民之间的距离。因此人代会也是一种形式的超规格的官员众多会议中的以此会议,想想这样的会议如何真正表达民意,也就不用多说了。在这样的情况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县(市、区)人大代表中领导干部代表比例不超过25%,其进步意义显而易见。
从长远来看,官员代表过多,使得在这样的以此集中行使人民代表权利的会议上也形不成民意的气场和氛围,而且还有使得陷入因为官员代表太多,而让人感到自己是无法监督自己的监督悖论,逐渐减少官员代表的现状是改良人大代表结构,完善人大制度的必然趋势。二现状的先用一定的比例来确立官员代表 的名额。其实不用担心人代会的政治议事的功能,自然也不会因为人民代表的增多弱化官员代表的作用。
当然,在限制官员代表比例上,光有明确的“比例要求”还不够,甚至限制官员代表比例也并非完善基层人大代表结构的最终目的。限制比例也仅仅是完善基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一个手段,选举制度的关键在于让公民能选出真正符合选区民意、又能代选区民意、并敢于为民代言、善于替民履职的人。
笔者以为这才是最重要的。不然的话,那些所谓的不能符合民意的代表,即使是多了,也是于事无补的。自然这就要求要提供人大代表的素质和水平,而不是一种个人的政治荣誉,而是一种责任。这也是对一个民主国家最基本的要求。期待,来年的全国人大代表的比例,会有所改变。因为通过比例数字的变换人们可以感知和体会的,是一种更为成熟的民主政治的执政理念。让公民选出能真正代表自身利益的人大代表。并且行使人民赋予你的权利。
(济南 李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