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吁请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辞职


 

    我一直关注着媒体跟踪报道的山西黑砖窑事件,作为一个人民代表,在沸腾的民怨中,不能没有自己的观点和态度,不能没有反映民意的呼声。根据国际通行的政治准则及我国的有关法规,我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提出了吁请山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厅长辞职的建议,由于山西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的网站莫明关闭,只好通过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的省长信箱发给山西省的省长于幼军, 6月25日11点山西省政府网站回复已经收到该建议,与此同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给山西省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履行了宪法赋予全国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为了能形成社会舆论压力,唤起政府官员对重大失误的责任感和羞耻感,特将本建议发在博客上,望广大网民给予批评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吁请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辞职

    近来,山西“黑砖窑事件”震惊全国。上千名被骗来、被抓来的农民工,包括儿童、智障人员被强迫劳动、肆意折磨,致使他们遍体鳞伤,有的甚至在奄奄一息时被活活埋掉。当一幅幅惨不忍睹的画面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时,人们仿佛看到在我们这个民主法制逐渐健全的国度,又上演了一幕“奴隶社会”和“战俘营”的悲惨场景——千千万万网民泪洒荧屏,千千万万读者义愤填膺,千千万万国人口诛笔伐,素以忍耐著称的中国民众被激怒了,山西“黑砖窑”,已为千夫所指,万民所怨。

    在这全国上下一片震惊和愤慨之中,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向国务院做了检查,向受害者表示了道歉,向山西人民进行了检讨。但是,处在漩涡中心的、直接主管全省劳动用工的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官员却出奇的冷静,竟没有一个人出来为此承担责任,没有一个人向人民道歉,有的只是劳动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果敢出击”的报道。人们不禁要问:出了这么大的事儿难道就没有劳动主管部门的责任?难道这是偶发事件?是地震、海啸、雪崩、滑坡之类的不可抗力?

让我们随便看一点实事吧。从时间上,此次事件并非短期存在的违法行为,实际上黑砖窑存在长达十年之久;在空间上,“包身工”遍及该省临汾、运城、晋州等多个地区,而非一地之偶然;从信息上,早在2006年5月《山西晚报》、《山西青年报》就有多次报道。在这么久远和宏大的时空里,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到底做了些什么?失察?渎职?不作为?问题不仅仅是这些,实际上他们“极度明察”和“努力作为”。其下属在充分利用权力,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与黑窑主相互勾结、沆瀣一气、助纣为虐,为他们提供政府的“保护伞” 。例如一个被解救出来的劳工竟被当地劳动监察官员介绍到另一个黑砖窑,从中牟利300元。6月21日永济市劳动局两位官员被收审就是确证。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到底应该在事件中负什么责任不是昭然若揭了吗?

    面对如此惨重的事件,如此沸腾的民愤,如此直接的责任,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最高长官该怎么办?还能面不发红心不跳,泰然自若地去领导全省的劳工解救工作吗?在一个民主法制健全的国家里,如此官员最直接、最基本的反应必然是立即“引咎辞职”。这对国家和民众来说,这是一种重民意、负责任的表现,对个人来说这是一种知耻而退的明智之举。不辞职难以慰藉被折磨和活埋致死的童工的亡灵,不辞职不能平息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沸腾的民怨,不辞职不能宣示政府公职和履行公务的严肃性。国家《公务员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是法制社会的一大进步。失职官员唯有履行引咎辞职,严惩直接责任者,方可取信于民,并能提升官员的自律性和责任感。

    但是,事实是无情的,我们没有看到厅长引咎辞职以及与此相伴的向全省、全国沉痛检讨和谢罪,而是若无其事地投入了解救劳工的领导工作。作为关心黑砖窑事件的共产党员和人大代表的笔者,只能为此举叹息,为厅长着急。难道官位、官权就那么要紧——重如泰山;难道民意、民愤就那么轻弱——轻如鸿毛?

    也许厅长觉得自己一没违反党纪,二未触犯刑律,三未开砖窑奴役童工,再说上级党委也未要求本人辞职,为什么要把多年努力得来的官位让出去呢?实际上在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里引咎辞职的官员往往不是过失的直接责任人,而是替自己担负的职务和主管的部门承担道义责任。如1994年汉江大桥坍塌韩国总理引咎辞职,而该总理既不是大桥的设计者也不是该项目的批准者,该桥乃是上一任总理任期内的完成的工程,但他还是引咎辞职了,他要为总理这个神圣的职务承担道义责任,他要以此来向人民道歉。

    因此我们说在重大的过失面前引咎辞职远不是对责任者的惩罚,也不是忍痛牺牲、舍身为国的壮烈之举,而是一种司空见惯的常规政治行为,是官员尊重职务、敬畏民意、主动接受公民监督的诚恳态度的体现,也是人类有羞耻感的本能的条件反射。照此说来,那些以“厚黑学”的原则和“千斤顶”魄力,顶住全国舆论的谴责,顽强地赖在官位上的“责任主官”不但不敬畏民意,连羞耻感也缺位了。

    最后,我再次郑重呼吁在黑砖窑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应面对全国的民怨,勇于承担责任,审时度势,顺从民意,坚决引咎辞职。以实际行动表歉意、正吏风、谢国民。

                              全国人大代表  王全杰 (代表证号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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