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贺洁

教书育人

看李世洞教授的“至交好友”杨玉圣是如何害死李教授的


华东师范大学 曹旭

我是李世洞教授的学生,201121教授打电话给我,让我关注一下学术批评网上有关他的文章。于是我打开这个陌生的网站,是杨玉圣那厮搞的,不晓得他是干什么的,只见网站上乱七八糟的写着一大堆为学术批评唱红歌的文章。粗看几篇,文笔颇有几分相似,宛若出自一人之手。想来也是,看他这网站也赚不到什么钱,想雇人写文章怕是很难。所以,我猜想杨玉圣怕是专门躲在屋里写些“八挂”文度日吧!

在网站一个不很起眼的角落,找到了一篇粘贴自2011131日的《即将在天津开庭审理的张仲春诉李世洞、杨玉圣所谓侵犯其“名誉权”起诉状》的文章。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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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闻出版局作出“违法”定论,李世洞把违法责任加予杨玉圣


陈弦鹏(武汉大学)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于2010910两月对武汉大学李世洞及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主编《从学术批评到恶意诉讼——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备忘录》出版物进行调查,并于同年118日以局公文形式发出处理意见。对“《从学术批评到恶意诉讼——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备忘录》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刷、发行”等作出“违法”的结论。但由于查处过程中,李世洞玩金蝉脱壳,将违法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刷、发行、销售等一系列行为,全部推给了杨玉圣,把自己装扮成一无所知、什么都没做的“被挂名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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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煽动学生对抗司法判决


     教育部社科委学风建设委员会:

    杨玉圣假冒“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的这一招牌,打着“学术批评讲座”的旗号,煽动学生签名对抗司法判决这样的行为你们也可以迁就姑息吗?这样的行为不仅影响了贵学风建设委员会的整体形象,同时也影响了全国的法治建设!!

众所周知,我国正处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而司法独立正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这里主要指的就是国家反对行政部门对司法审判工作进行干预。既然如此,那杨玉圣煽动学生签名对抗司法判决是想做些什么?是要利用学生的力量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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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学术批评的程序违法


——以杨玉圣不正当批评为例

夫子敬

 学术批评属于批评的范畴,而批评又是现代社会言论自由的一项重要内容。言论自由是人们表达意见、传播思想的自由。它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通常被称为“第一权利”、“人类最重要的、潜力巨大的、活动的资源”。很大程度上,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经济组织的演进、科学技术的提高,都离不开言论的自由传播和广泛交流。资本主义国家立宪将传统言论自由作为人们最基本的权利写入宪法,无论是最早英国的《权利法案》关于英国国会内的“演说、辩论或议事自由”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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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轩:厚颜无耻杨玉圣,发誓赌咒当儿戏


法大教授杨玉圣于20071212日在南大中文系学术报告厅旁若无人地“骂人、骂街”(据说是事后主持人所下的定义)之后,遭受到南大许多研究生的指责。在与其中一女生的对话中,杨玉圣矢口否认自己有学术不端行为。并且信誓旦旦说:“如果我重复发表呢,你提供文章,我先挂在学术批评网上,然后,我告你侵我权。”令所有人都以为杨教授真的治学有方,没有重复发表,没有学术不端行为。

不料仅仅几天时间,新语丝就发表了林瑞玲《杨玉圣重复发表论文五、六十篇》,还引用了杨玉圣在2007.12.11庭审时发表的抄袭谬论:“重复发表就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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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公开信:敦促法院早日公开审理沈木珠诉杨玉圣案


敦促法院早日公开审理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李世洞、

山东省东方国际书局名誉侵权案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王胜俊先生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教授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名誉侵权案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于2008519日立案;诉第一被告李世洞、第二被告杨玉圣(学术批评网)名誉侵权案也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于2008516日立案。但两年零五个月过去了,4个本不复杂的案子立而不审,原告也至今没有收到立案法院的任何书面通知。更有沈木珠、张仲春诉山东省东方国际书局名誉侵权案,2007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立案,同年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次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驳回被告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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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升:教授成了皮条客——浅谈黄安年与杨玉圣现象


最近据说杨玉圣团伙集结首都,开了一个全国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论坛。到会的加发言的,来回一共就是杨玉圣的几个马仔。试想连他们的首领杨玉圣都有一大堆学术不端的问题,可见让这些人来搞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还不是把学术界越搅越乱。

其间那个北师大退休的黄安年老先生,不知道收了杨老大多少好处费,还在公然宣称司法诉讼不能解决学术是非判断,司法审判和学术鉴定两者本来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司法审判无法承担也解决不了学术是非问题。司法审判只能就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本身做出不受外界干预的公正裁定,这种裁定无法涉及学术或科学是非问题

很难相信,北京师范大学竟然也有如此法盲的教授。在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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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捏造事实侮辱立案法院和庭审法官


 

在南大文学院《学术规范与学人修养》讲座上,杨玉圣除了何健昕同学所揭露的《杨玉圣大耍男人计》之外,还以极为不堪的语言,捏造事实侮辱了南京基层法院和庭审法官。请看下面杨玉圣的6段讲话:

1、“沈木珠秋后算帐,……就诉了……南京鼓楼区法院,号称南京首占之区的法院。……大家知道,起诉,……他知道他受到损害了,他就诉,他诉谁呢?诉杨玉圣我本人,诉学术批评网,……这又不是公司,又不是其他的法人组织,它怎么可诉呢?我跟你讲你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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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促法院早日公开审理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李世洞、


——再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公开信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王胜俊先生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教授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名誉侵权案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于2008519日立案;诉第一被告李世洞、第二被告杨玉圣(学术批评网)名誉侵权案也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于2008516日立案。但两年零五个月过去了,4个本不复杂的案子立而不审,原告也至今没有收到立案法院的任何书面通知。更有沈木珠、张仲春诉山东省东方国际书局名誉侵权案,2007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立案,同年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次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上诉。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组成合议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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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侮辱法官蔑视法庭妨碍司法公正!——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先生的公开信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王胜俊先生

我们是在南京大学文学院报告厅亲耳听到杨玉圣《学术规范与学人修养》讲座的部分研究生和教师。自20071113日沈木珠、张仲春教授以名誉侵权把杨玉圣推上被告席后,3年来杨玉圣疯狂制造“笔墨官司笔墨打”舆论,藐视我国司法制度,向主审法院施压,严重妨碍司法公正和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不仅如此,多年来杨玉圣正是凭借诱导舆论,借“学术批评”之名,大行迫害学界知名教授之实。其行为严重破坏学术秩序,导致学界人人自危,造成非常广泛及恶劣的社会影响!迫于无奈,我们给您写信,冒犯之处,请予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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