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促法院早日公开审理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李世洞、


——再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公开信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大法官王胜俊先生

南京财经大学法学教授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名誉侵权案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于2008519日立案;诉第一被告李世洞、第二被告杨玉圣(学术批评网)名誉侵权案也由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于2008516日立案。但两年零五个月过去了,4个本不复杂的案子立而不审,原告也至今没有收到立案法院的任何书面通知。更有沈木珠、张仲春诉山东省东方国际书局名誉侵权案,20079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立案,同年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次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驳回被告管辖权异议上诉。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组成合议庭于2008513日全天开庭审理,并于当天下午6时因调解不成,当庭宣布“择日宣判”。然而,该案至今没有任何结果,期间原告曾多次通过电话和信件询问法院均不获任何回答。鉴于此,方有今日通过网络直接给您写信之唐突;惶恐之际,请大法官见谅。

就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山东省东方国际书局关闭了其侵权的网站《民间中国网》,杨玉圣、李世洞则把《学术批评网》的捏造、侮辱、谩骂性文章重复发表并转贴到其它数十个网站达数百篇次。尽管如此,杨玉圣、李世洞尤恐不足,干脆于20094月将所有侵权文章汇集,以其个人网站《学术批评网》的名义非法出版了《从学术批评到恶意诉讼——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备忘录》,并在网络上以101215253558元不等价格疯狂签名推销,同时在全国各大学图书馆上架借阅。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并导致原告名誉的实际贬损。

一个自身有严重抄袭并且自身重复发表论文五六十篇、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私营网站主持人,以其自创的“重复发表就是抄袭”、“自己抄自己也是抄袭”、“一个论文标题有几个中文字与他人相同就是结构性抄袭” 、“段落文字有专业术语雷同就是抄袭”等4大“抄袭”谬论,贼喊捉贼,伪证证据,诬蔑、侮辱、谩骂、诽谤全国首届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的沈木珠教授及其丈夫张仲春教授,疯狂炒作达5年之久(2005年底起)。

今天,无论是国内各个省市,还是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诸多学术界、法律界人士在关注这个案件的进程和结果。

为此,我们请求最高人民法院敦促管辖法院早日开庭审理沈木珠、张仲春诉杨玉圣、李世洞名誉侵权案,早日对山东省东方国际书局名誉侵权案作出判决。

同时,呼吁管辖法院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审理,以便全国人民认清杨玉圣、李世洞借学术批评之名,行造假诽谤之实的面目,廓清“抄袭”概念,还学术界一个清净和安宁!

谨以此,昭示天下,把是非曲直摆到桌面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