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圣捏造事实侮辱立案法院和庭审法官


 

在南大文学院《学术规范与学人修养》讲座上,杨玉圣除了何健昕同学所揭露的《杨玉圣大耍男人计》之外,还以极为不堪的语言,捏造事实侮辱了南京基层法院和庭审法官。请看下面杨玉圣的6段讲话:

1、“沈木珠秋后算帐,……就诉了……南京鼓楼区法院,号称南京首占之区的法院。……大家知道,起诉,……他知道他受到损害了,他就诉,他诉谁呢?诉杨玉圣我本人,诉学术批评网,……这又不是公司,又不是其他的法人组织,它怎么可诉呢?我跟你讲你就明白了,大家知道起诉一定要我诉你,你得适格。也就是我诉你能诉得了,能成为被告,成为甲方乙方中的一方。她诉我没问题,但她诉谁呢?她诉了学术批评网,而且说法定代表人杨玉圣。大家知道学术批评网是一个个人网站,是吧?一个IP地址,备案编号还是被强迫备案的。她不但诉了,法院还立案了……”

[按:学术批评网诽谤沈木珠、张仲春教授,两教授诉你主持人“杨玉圣”,诉“学术批评网”,这有什么不对?你杨玉圣就是学术批评网,学术批评网就是你杨玉圣!原告诉你被告,法院立你被告的案,总的事实并没有错,至于将你杨玉圣当“法人代表”,那也是你杨玉圣网上的错误信息所误导造成的。你杨玉圣什么时候在你的网站上写明学术批评网是私人网站?你不是长期以来都在鱼目混珠吗?你网上写明“主持人”?不就是在暗示你的网站有一帮人,而你是个头儿吗。有主持人就一定有被主持人,如果是个人网站,需要有主持人和被主持人吗,你这样虚张声势不就是要告诉世人说你是有一个组织的,而你就是这个组织的代表吗?

所谓误将杨玉圣当“法人代表”,这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被告的“信息更改”问题,谈不上什么不“适格”,“告错人”,更不是什么原告和法院“不懂法”问题。原告自始至终告的就是你杨玉圣的学术批评网!法院立的,也自始至终是你被告杨玉圣的案!你搅什么局?颠倒什么是非?

在司法实践中,所谓不“适格”,本就不是什么实质性问题,告错了,改过来就是嘛,有什么了不起,这种在司法实践经常发生的事情,有什么必要作大肆宣扬大肆侮辱(何况不是真的所谓不“适格”)!沈木珠、张仲春教授不是早在你杨玉圣应诉前就修改了你的“被告信息”了吗,你杨玉圣如果认为原告告的“不适格”,你就不来应诉得了,你干吗还乖乖地来了?既来应诉,又干嘛还像小脚女人一样喋喋不休呢?你杨玉圣不仅仅在应诉第二天的南大讲座上说,而且在你的网上说,不仅仅你自己说,还组织你的粉丝们说,光是这个所谓“不适格”问题,加起来比100个小脚女人的臭裹脚布还长。你不觉得丢人,俺都替你恶心!事实证明杨玉圣的错误认识,而法院并不会因为杨玉圣的胡搅蛮缠而撤案!]

2、“大家都知道民法里有个原则:基于同样的一个事实,只能够诉一次,不能诉两次,而你看,沈木珠诉我两次,而且法院还立了二次案。”

[沈木珠教授诉杨玉圣两次,基于完全不同的两个事实,不是一个!

诉杨玉圣一人单独为被告的案子是杨玉圣发表金许成、史豪鼓、兰诗的4篇诽谤文章,诉杨玉圣为第二被告的案子是杨玉圣发表第一被告李世洞的1篇诽谤文章。

到底是你杨玉圣在混淆是非,还是原告和法院不懂法?你不觉得你的语言和行为忒无耻吗?事实同样证明杨玉圣的错误,法院同样没有因为杨玉圣的胡搅蛮缠而撤案!]

3、“原定是1111号即昨天上午开个庭,到前天上午十点钟,法官打电话给我,说你是 杨玉圣教授吗?我说我是。我一看南京的号,……以为是记者采访,完全是一个套说。她说我是法官,我说你是沈法官?“对”。她一看我知道她姓沈,她就高兴,态度很友好……

[按:自编自导致演,无聊之极。]

4、“她说:杨教授,是这洋,沈木珠跟张仲春改变了诉讼主体,[按:更改被告信息而不是没有改变诉讼主体。]你同意不同意?我说这不是我同意不同意,这是你要么驳回、要么立案?她说,不是,我们知道你呢坐飞机或坐火车,票都买了,怕你费劲。我说这不存在,她说要不这样,改期?我说:这么简单的案子,再等几天干什么啊。因为我为李世洞教授的案子,我请了山东大学的法学院的教授孙新强作为第一代理人,我作为第二代理。同时,我作为李世洞这个案子的第二被告,我请了两个美女律师来。我原来以为法官是个男的,看到这个美女——“职业杀手”。而,你还别说,对付男法官,最好的办法就是女律师,但是我还这么跟你说,我不想这不就是两个老男人吗?对付女法官那还行!”

[按:“两个老男人”指杨玉圣和孙新强,两个妄图在法庭上耍男人计对付女法官,并且重重复复编造“重复发表就是抄袭”的荒唐理论的“老男人”,两个把俺中国的爷儿们的脸都丢光了的“男人”!]

5、“你看咱们两个业余学法律的……不过事实太清楚了……我不但给教授、院长上课,也给法官、也给南财法学院的学生上了一课。我个人觉得南京地区应该是中国文化、教育、高等法学最好的地方,鼓楼区法院应该是南京最高法院,但是闹了这么多笑话。”

[按:“两个业余学法律的”指连抄袭的概念都不懂的历史学教授杨玉圣和法学博士孙新强他们自己。

根据郑华庆、陶绪翔(见新语丝)的庭审实录,在法庭上“闹了这么多笑话”的恰恰就是杨玉圣和孙新强。指责没有抄袭的人“抄袭”,批判没有自我克隆重复发表的人“自我克隆重复发表”,批判者自己却是最大的“自我克隆重复发表”者,而按他们“创造”的抄袭理论,他们就是最大的抄袭者。闹了个灰头土脸,不知道谁给谁上课?真真是恬不知耻。]

6、“那么这个案子,我个人的判断,法官挺难,判谁赢判谁输?我走之前,贺卫方教授给我践行:你大胆地去,你们在创造历史。他说了,判你们输也是历史,判你们赢,也是历史。我说你废话(笑)……我一审让他判我败诉,我立马开个会,搞个紧急签名……我政法大学一万多个学生,我还弄不到一两千签名吗?那签名有什么用?我有用!”

[按:这不,杨玉圣“创造”了与李世洞等制造沈木珠、张仲春教授弥天抄袭假案的历史,创造了以个人力量侮辱法院法官,及妄图搞法大学生签名与中国司法判决对抗的历史。

杨玉圣侮辱法院、侮辱当事人的症结在于,他对沈木珠、张仲春教授把他送上法庭以事,恨得要死,怕得要命,食不甘味。]

以上杨玉圣的讲话引文句句属实。

最后说一句:学术批评有杨玉圣这种败类,是中国学术界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