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闻出版局作出“违法”定论,李世洞把违法责任加予杨玉圣


陈弦鹏(武汉大学)

武汉市新闻出版局于2010910两月对武汉大学李世洞及中国政法大学杨玉圣主编《从学术批评到恶意诉讼——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备忘录》出版物进行调查,并于同年118日以局公文形式发出处理意见。对“《从学术批评到恶意诉讼——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备忘录》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刷、发行”等作出“违法”的结论。但由于查处过程中,李世洞玩金蝉脱壳,将违法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刷、发行、销售等一系列行为,全部推给了杨玉圣,把自己装扮成一无所知、什么都没做的“被挂名人”(即杨玉圣使用其名字为主编),因此,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文件认为:

《从学术批评到恶意诉讼——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备忘录》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刷、发行等主要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北京。根据《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八条对于行政处罚案件的属地管辖规定,我局已于2010115日依法将此案整体移送北京市文化执法总队。

上述武汉市新闻出版局文件及这一违法出版的典型案例说明:

1、李世洞、杨玉圣编辑、出版、发行、销售《从学术批评到恶意诉讼——沈木珠夫妇诉讼门事件备忘录》的违法事实,已经政府执法部门确认。

2、李世洞被杨玉圣挂名主编的事件,是2010年广大网友揭露杨玉圣“盗名门”的又一辅证。

3、“杨、李本是同林鸟,大限来了各自飞”。一贯以所谓“高风亮节”的高调欺骗读者的杨、李学术批评“造假”团伙,在事关个人荣辱的紧要关头,同样不能免俗。

4、在法律面前,不论是奔八的李世洞还是少年气势的杨玉圣,只要违法乱纪,同样不能逃脱被制裁的命运。

“主编李世洞违法出版,侮辱、谩骂、诬蔑、诽谤他人”的罪名,并不因为李世洞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而离开李世洞,相反,它将永远伴随着李世洞,成为这位“历史教授”的一个历史。全世界的网民都将记住,武汉大学的李世洞,为了诬蔑和诽谤他人不惜践踏法律!

至于另一主编杨玉圣,由于已为李世洞供词所扣死,其被北京执法部门依法惩处的结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