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升:教授成了皮条客——浅谈黄安年与杨玉圣现象


最近据说杨玉圣团伙集结首都,开了一个全国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论坛。到会的加发言的,来回一共就是杨玉圣的几个马仔。试想连他们的首领杨玉圣都有一大堆学术不端的问题,可见让这些人来搞学术批评与学风建设,还不是把学术界越搅越乱。

其间那个北师大退休的黄安年老先生,不知道收了杨老大多少好处费,还在公然宣称司法诉讼不能解决学术是非判断,司法审判和学术鉴定两者本来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司法审判无法承担也解决不了学术是非问题。司法审判只能就民事纠纷或刑事案件本身做出不受外界干预的公正裁定,这种裁定无法涉及学术或科学是非问题

很难相信,北京师范大学竟然也有如此法盲的教授。在杨玉圣三言两语的蛊惑下,当起了皮条客,帮杨玉圣宣扬这种无视司法体制的理论。学术批评诚然无过,但批评找不到合理的依据,超过了必要的限度,转变成为一种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这就已经转变为一种民事侵权纠纷,甚至升格为刑事法律关系了,难道不该由司法来裁判吗?这种侵权行为,我国的司法不能干涉,杨玉圣的私人法院就能干涉吗?这样的藐视法律的行为,我国的司法诉讼不能解决,难道拿到杨玉圣的学术批评网就能解决吗?

这些年来,杨氏集团是如何解决学术是非问题的,我想大家都有目共睹。我也很想请问一下黄安年教授:你作为杨玉圣的皮条客,当杨玉圣肆意屠杀学者的时候,你可曾核对过抄袭问题是否存在?你的心里对学术批评是否有明确的标准?你又是否真的懂什么是“抄袭”?

不说别的,单从您的诸多法盲言论,就足以令人质疑,您有什么资格去批评法学专业内的学术问题。一个法律白痴,连中国的《著作权法》《版权法》都看不懂,又有何资格批评法学论文存在抄袭?
   
“学术是非争议只能通过实事求是的、健康的学术争鸣、不带偏见的评论或科学实践来解决,其中某些学术和科学问题不见得一时可以判定,还得有反复实践和时间来确认或求同存异,需要在学术是非争鸣进程中,排除各种影响学术公正判断的非学术因素。”这些话是您自己说的,可是平心而论,您在帮杨玉圣拉皮条的时候,排除过非学术因素吗?您的学术批评什么时候实事求是过呢?
   
您在学术批评的时候,不依据事实,也不靠法律,随意的屠杀学者。此时又说学术批评不能靠司法,那人们靠什么?靠你们的私人法院,杨氏屠宰场吗?

还是请黄安年老先生在公众场合讲话的时候,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份吧!说的越多,越暴露了您法盲的特性,正所谓言多必失。还请尊重一下我国的法律吧!你那个文革时代已经结束,既然不能信仰法律,那就请你安静的回家养老吧!不要在这里法盲论法,闹出太多笑话,砸了北师大的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