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文章归档:姜明安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1987年----1988年美国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
1991年英国剑桥大学访问学者
1997年澳大利亚悉尼大学访问学者
2000年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访问学者

论政务公开


  2016年1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政务公开意见》”)。会议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标准、方式,加快制定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要创新公开方式,扩大政务公开参与,注重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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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三条确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宪法、《纲要》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分别提到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个概念。过去我们的各种学术着作、论文和法律文献也经常提到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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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费必须取之有据,用之透明


  中国政法大学高家伟教授于1 月14 日给交通部部长写信,建议交通部门公开每年全国养路费的征收数额和使用出处,以取得养路费缴纳人的理解和信任,减少目前养路费征收的困难。笔者认为高教授的这一建议是具有法理根据的。

  政府收费必须取之有据,用之透明,这是民主政治和法治政府的最起码的要求。所谓“取之有据”,就是政府开征任何税费项目都必须有法律根据,经过人民代表机关审议、批准;所谓“用之透明”,就是政府所收税费款项用于何处必须公开、透明,让缴费人和全体社会公众都知晓、明白。

  在一般民主国家,“钱袋子”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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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真正的土地市场制度


  8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我国土地管理制度问题研究举行集体学习会,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会上提出,完善和改革我国土地管理制度要重点抓好四项工作,其中之一是:切实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完善征地补偿机制,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加大土地督察和执法力度,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用地”的指示,为我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特别是建设用地改革,展示了一条有别于我国传统土地管理模式的新的思路。

  我国传统土地管理模式是排除一般土地市场交易的计划经济和行政干预模式,建设用地基本不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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