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两大障碍待破解


互联网金融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热点,作为互联网经济与金融结合的一种新兴金融形态,互联网金融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

3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问题的过程中,提出了互联网+概念。引发市场的诸多追捧,当日沪深股市受此鼓舞,一片飘红。

然而,热情退后,更应正视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诸多制度障碍。或许,政府除了提出概念外,切实在立法上进行推进,并完善有关基础制度,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更为重要。笔者认为,当前实现互联网+金融的制度障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身份认证障碍及其破解之道

1、身份识别障碍

互联网金融以远程开户、远程交易的方式,降低交易成本,扩展金融交易的地域范围。互联网金融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各式各样的合同法律关系,如开户合同、借款合同、投资合同、认购合同、委托合同、结算合同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签约各方作出真实意思表示是合同成立并生效的前提条件。在线下签订各种合同过程中,核验签约方的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以面签方式来判定实际签约者与合同所记载的主体为同一人,并非难事。

然而,由于互联网金融的远程交易机制,签约者的主体身份识别却成为一个很大的难题。从法律后果上讲,在线点击签约的操作主体与合同记载的主体如果不是同一个人,将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产生不确定性,甚至导致合同无效。

2、身份认证乱象

对于主体身份识别,或者说身份认证,互联网金融平台有一些通用的措施。比如要求用户提交身份证及银行卡信息,同时提交手机、邮箱等其他通讯信息,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邮箱验证码等方式进行身份识别。身份证号(企业可以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是每个自然人主体的识别号码,具有唯一性的特点,但由于目前技术及权限的限制,互联网金融平台并不能完全确认用户提供的身份证及号码是否真实。所以有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会进一步要求用户绑定银行卡,并保证银行卡所载的身份信息与身份证相同。

客户在办理银行卡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以实名方式办理,银行卡往往意味着商业银行已经对客户的身份进行了核实。为了证明银行卡是真实有效的,部分平台在进行认证时会要求用户利用绑定的银行卡支付小额资金以完成验证,通过这种方法基本可以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但是,笔者认为,上述方法均为间接的身份认证方式,需要通过繁琐、复杂的证据链条锁定主体身份。在实务操作中成本较高,且效力有限。

3、电子身份证是解决之道

身份证制度是国家户籍管理的一种制度,但同时也是民事主体法律制度的基础。基于此,我国专门颁布了身份证法,并规定公安机关是身份证的发放和管理机关。同时,对于公司法人,则以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确定其身份制度。

笔者认为,借鉴这一思路,全国人大应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修正案,在身份证法、公司法中增加电子身份证的专门规定。同时,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数字证书体系,建立国家级的数字证书授权中心。并授权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民政部按照其权限,分类发放和管理电子身份证。

对于自然人,由公安机关发放统一的数字证书。对于公司,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数字证书。对于其他非盈利组织,由民政部门发放数字证书。

二、远程征信障碍及其破解之道

1、远程征信的困境

金融是信用交易,在金融活动中,征信是评判债务人或融资方风险状况的基础工作。在传统金融交易中,征信问题已经形成了成熟的解决方案。金融参与各方可以通过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方式,对融资者的资产、负债、现金流等财务状况或经营状况进行评判,从而分析金融产品的风险。

对于民间金融,则可以通过熟人之间的介绍,亲属、朋友的相互信任,解决信息不对称,从而完成简易的征信。

互联网金融的特征是远程交易,对于已经在线下达成合作关系的客户而言,金融机构征信较为容易。但对于线上客户,则面临如何实施征信的问题。如果沿用传统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方式,则可能因为距离较远而无法实施。

2、征信系统各自为营

为了解决征信问题,人民银行建立了专门的征信系统,主要针对金融机构开放。而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则依托自身在大数据方面的优势,建立了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企业内部征信体系。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以及部分地方政府,也建立了各自的征信体系。

笔者认为,上述征信体系和方法,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远程信用评估问题。但是,由于各个征信体系之间相互独立,未能实现有效的数据共享和数据整合,因而在数据量和数据的全面性方面,均有一定欠缺,无法满足互联网金融的远程征信需要。

3、国民大数据征信系统是破解之道

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国家级征信中心。以政府机构获取的各种诚信信息、违法信息作为基础,以各个互联网企业及金融企业自愿开放共享的大数据信息为辅,建立一套国民大数据征信系统,从而实现金融企业的远程征信。

当然,基于大数据的内部征信体系建设,是互联网金融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对此,国家不应过度介入,从而影响各个企业在数据和征信能力建设方面的积极性。国民大数据征信系统只是为互联网金融提供最基本的征信保障,维护最低限度的金融交易安全。

互联网+金融前景广阔,任重道远。但上述障碍如果不能排除,互联网+金融的结合将会困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