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明芳事件的三点启示意义


  中信证券知名分析师张明芳事件发生已经有一些时日了,媒体也是发表很多文章作了谴责,笔者自认不是专业财经评论人员,角度也与专家不同,想从另一个角度予以解析一下,那就是看看张明芳事件能否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张明芳事件之所以这么快引发公众关注,引发管理层介入核查,就在于有人在网上发布了一段视频截图,让内幕信息泄露坐实,难以更改,而之所以张明芳被举报,有媒体认为与张明芳个性乖张,做事风格太过张扬有关,引发知情人不满,如果张明芳做事温顺可爱,能搞好关系,知情人就未必会举报,而没有知情人发布网络视频,恐怕张明芳事件不可能那么快就被暴露,而且有可能成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内幕交易,因此知情人举报就成为张明芳事件曝光的决定性因素,而不是监管层日常监管的结果。
 内幕交易之所以叫内幕交易,就在于消息的隐秘性,不是外人和监管机构可以轻易知悉的,因此查实的难度很大,如果再加上处罚力度较轻,就有可能导致内幕交易泛滥。而仅仅依靠人事关系不好举报那仅仅是一个非常偶然的事件,因此笔者认为证监会完全可以引入揭发者制度,通过物质奖励的方式,鼓励知情人积极向监管层举报,并给以罚没金额一定比例的奖励。
  美国之所以内幕交易较少固然与严厉惩治制度有关,笔者认为与揭发章制度也有关,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个人消费者保护法案》,为正当的检举者提供强大的就业保护、金钱奖励以及匿名举报的便利。根据政策,如果告密者提供的信息最终导致美证交会对肇事者处罚100万美元以上,那么告密者将可得到罚款的10%至30%。根据此前披露,最常被举报的不法行为包括市场操纵、发行诈欺、内幕交易,以及企业和财务资料的披露。在2012年8月发出第一份奖金以后,美国证交会又一次向揭发者发出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周一宣布给予一位告密者1400万美元奖金,告密者提供的信息使美证交会成功追回了巨额的投资者资金。这是美国证交会建立告密制度以来给出的最大一笔奖金。
  美国揭发者制度鼓励美国律师、投资者、媒体人士、会计审计人员、公司员工等等市场参与者积极参与举报。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美国揭发者制度也可以引入我国,鼓励市场参与各方积极举报内幕交易,并根据内幕交易的金额和罚款金额给予奖励。在我国内幕交易盛行造假上市猖獗,仅仅依靠监管层的力量,恐怕并非易事,现在证监会引入预披露制度也在于引入民间力量进行监管,但如果没有物质刺激,效果将大大折扣,不妨引入揭发者制度,鼓励知情人举报,查实以后给予发行人拟募集资金一定比例奖励。
  其次是张明芳此次发布丽珠集团股权激励计划以后,收到微信的资本市场大佬们不再是欣喜若狂,积极布局,赚得利润,而是集体选择离开微信群,因为张明芳是中信证券首席医药分析师,是医药行业一姐,是新财富分析师明星成员,行业地位并不一般,能加入微信群并非易事,但资本大佬们却不顾往日情谊,纷纷选择义无反顾的离开。
 其原因非常简单,目前证监会正在到处抓老鼠,市场传言有一份四十人大名单,更有传闻明星基金经理被邀请喝茶,而且此次不同往昔,一旦查实内幕交易属实,就会很快移交司法机关,不仅名誉扫地,而且意味着巨额罚款,牢底坐穿,搞得基金界是人人自危,自然与明目张胆的内幕消息要选择远离。
   实际上,市场违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绝,关键还在于管理层的态度,如果管理层真的肯下决心,打击市场违规行为,谁都得怕三分,因为谁也不愿意葬送自己的前程,谁也不愿意被罚的倾家荡产,谁也不愿意去做十年二十年的牢狱。
   因此内幕交易也好,造假上市也好,违规披露也好,掏空上市公司也好,违规减持也好,胡乱承诺也好,关键还在于管理层的一种麻木不仁态度,一种轻打轻罚的做法,如果真的下狠心整治,没有做不好的事情,没有不怕强势政府的个人和组织。
  张明芳泄密事件发生以后,丽珠集团股价出现明显下挫,投资者遭遇较大损失,但从监管层来看也好,投资者角度来看也好,还没有人提及诉讼,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就在于中国监管层并不鼓励投资者索赔保护自己的投资利益不受侵犯,还人为的设置了一个前提条件,阻止投资者向市场违规者索赔。
   证监会应该立马取消前置条件,同时更改现在的民事赔偿制度,引入集体诉讼机制,鼓励投资者向市场违规主题索赔。
  针对造假上市和内幕交易案件,一旦证监会查实,投资者起诉,诉讼费用将不再有投资者预先交付,而是由被告先行支付,以减轻投资者负担,如果没有查实,投资者起诉,将由投资者自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