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春节之前,“诚至金开1号”产品在各方的积极努力之下,终于躲过了一场危机。中诚信托也避免背负成为首家信托产品违约金融机构之名。这虽然对于各方来说是件皆大欢喜欢的结果,但这也加大了金融系统的中长期风险违约的可能性。
面对“诚至金开1号”信托产品即将出现的违约问题,各方最终还是拖以援手。其一,对于中诚和工行来说,虽然根据法律合同来看没有刚性兑付的义务,但由于它们在信托发行及管理期间都存在着过错,如中诚信托尽职调查流于形式,没有完全搞清融资方的具体负债,就匆忙发行产品。而工行一味只管销售信托产品,对于客户也没有尽到信息披露的责任,若不妥善安排投资人本金兑付,那工行在理财产品业务方面将受到很大影响。
其二,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虽然融资方振富能源并非国企,地方政府没有对其救助之义务,但政府也担心若此产品违约,今后金融机构对山西贷款必然更加谨慎,如此会影响山西的融资环境,不利于地方经济之发展。
其三,对于监管部门而言,也不愿意看到信托的违约事态扩大。虽然2014年被管理层称之为我国金融风险集中体现的一年,除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之外,就是影子银行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正在积骤,很有可能金融风险将在今年集中爆发。如果此时信托刚性兑付原则被打破,这就意味着未来违约风险信托产品会更多,风险溢价上升将导致借新还旧的信托计划发行规模骤减和融资成本的上升,这必然会冲击金融稳定和金融市场的流动性。
摩根大通(JPMorgan)的经济学家对此认为,一次管理得当的违约对中国的影子银行业可能是一种积极一步,不过很可惜,这个事件至今没有发生。笔者认为,虽然从表面上看,没有人在此次事件中的利益受到损害,但是此事件的转危为安则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制度建设反而会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
目前来看,信托产品的系统性风险正在加大,资料显示,2013年三季度,信托行业净资产只有2356亿元,却承担了10.13万亿信托资产,广义杠杆升至43倍,大大高于担保公司的水平。这意味着,信托公司刚性兑付的能力显著下降,违约事件在难避免。从表面上看,目前信托违约风险为零,但实质上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弊大于利。
首先,对于普通投资者,既然购买信托产品最后都可以有刚性兑付,那我们为啥放着信托10%以上的收益率不要,而把钱拿去投资低利率产品呢?这既会让投资人失去风险防范意识,也会让影子银行的规模和风险不断膨胀。
此外,刚性兑付对于银行、信托公司这类中介机构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有所触动,但这种教训并不惨痛,触动不够深刻,它们的风险控制就难以得到根本加强,也就更愿意继续参与到高收益的影子银行的运作中来,
再者,今年以来,管理层推进金融改革的决心较大,今年出台一系列措施,如银行破产条例、存款保险制度都将出台,他们的落实将宣告各级政府不再完全对金融机构的违规经营和投资人不审慎的选择买单,而作为富有人群专享的信托自然也成为政府选择信用风险局部释放的领域。
最后,对于高风险、高收益的信托产品来说,人们都认为都认为地方政府将是违约时的最后买单者,但是现在很多地方政府本身债台高筑,都在依靠“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来拉长到期债务,或者仰仗土地财政来度过难关,而大量影子银行的风险违约,无疑给地方政府出难题,究竟地方政府是救还是不救?若救将使地方资产负债表继续恶化,而不救将使地方融资能力大幅缩水。
很明显,今年既然是金融风险集中体现的一年,也是金融改革迈出大步的一年,政府或金融机构都无法将风险完全控制于无形,那就该及早在风险尚可控的情况下,向市场宣誓“市场有风险,损失该自担”的提示,不要等影子银行风险大面积爆发时再进行教育投资者,恐为时已晚。届时投资者可能竞相离场,使整个影子银行业市场业陷入一场由流动性推动的信贷危机。
那么投资者该在今年防范哪两大信托投资领域的违约风险呢?一、如目前风险最大的就是2011年和2012年发行的矿产信托,总计资产规模达398亿元,矿产行业的持续低迷将会使这些项目易出现兑付风险。二、注意房地产信托违约风险。房地产价格已经过高,超出普通百姓的承受水平。一方面可能发生违约、另一方面可能形成泡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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