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是行政不作为和短视决策
吴维海
中国的公务员队伍是世界上最庞大的,各层级的政府部门划分很细,公务员人员数量和比例居世界之前列 。曾经一段时间,朱镕基总理在任时,曾经推动了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后来,各级部门和人员越减越多,后来基本没有了精简的声音和动作,其原因大家各有解读。与公务员队伍庞大相伴随的是,养老制度和养老金不足问题如何解决,一直争论不休。最近一段时间,养老机制课题再次被热炒,有的政府官员和学者提出了延长退休年龄、以房养老等看似很好的解决办法乜嘢获得了部分人的支持和推动。但是,包括养老问题等关系国计民生的大问题的产生根源、如何解决、以及长效机制,一直很少有政府机构和一定量的学者、专家认真的研究和探索,并且某些官员、“专家”提出的思路和解决之道,令人啼笑皆非。从近日提出的以房养老和延长退休年龄等诸多看似有创意的思路看,以笔者看来,实则是某些政府职能部门不作为和短视决策的直接表现。
首先,中国养老问题的根源是什么?大家讨论的很多,包括人口结构、计划生育,经济发展阶段、多元的保险缴存制度、财政开支的不合理、政府公务员队伍过大消耗了大量财政积累,等等。这些可能是造成养老问题的根本原因。
其次,养老的机制和可持续性。人总会老的,这是自然界的基本规律。从一个国家来看,大量的人口在某一阶段老龄化是一个发展的基本特征。中国有与经济发展和人口剩余的规律以及计划生育的周期性人口结构,包括多元化的养老金交付和开支体系,导致了老人比例的增加和养老压力的加大。如何构建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可接受、人们普遍认可的养老机制和资金渠道,是关系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的大问题,不是一个“房子”就能够解决的。
再次,以房养老的不可持续性和悖论。房子,具有期限性和价格波动性,同时,一个家庭的房子的产权和居住权具有多重功能和可能的潜在问题与矛盾。人老了,在中国多元体制下,往往是那些没有房子或者没有大城市高价格房子的群体最需要养老,但是,他们的养老基金和保障体系最不完备,多数人属于自己缴纳养老金,无住房或住房的地理位置不具备很高的价格的群体。这样的房子市场交易和运作模式有很大限制,难以形成可持续的、足够的资金用于养老。同时,老人如果没有房子,更是不可能实施以房养老的体系。退一步讲,在一些老人有一定房子和可以以房养老的体制下,那些没有房子、无法以房养老,并且没有足够养老基金的群体,应该怎么办呢?谁去养他们?如果国家推行特定政策,对这类人群实行国家买单,那对于有房子的老年人,又造成了新的不公平和社会问题。再有一种情况,多数房子的权属可能和子女、配偶等相关,这些人的各种利益和婚姻关系变化,如何处理复杂的纠纷和瓜葛?另外,即使老人那房子做了短期的养老保障,房子的运营就能保证持续性?这些老人的子女如果失去了唯一的房子,他们如何生活和未来如何“以方养老”?这些问题和悖论应该是据侧这门充分论证和考虑的,而不是脑袋一热,来一个所谓的“学习国外经验”,就把养老大事引入了另一个陷阱和不可持续的草率决策。
另外,养老的研究和机制谁来实施,这些需要从国家的顶层设计一并解决。分析到深处,养老问题和国家计划生育、城市户籍管理、公务员人数冗余、部门林立和割裂、多元化养老金制度、财政开支管理、社会养老观念等息息相关。政府决策者和所谓的专家应从这些角度花些力气,从底层的民众和分类的老人可以承受的层面,走群众路线,到群众中去,研究和解决群众关注和切身利益的问题,从底层和大众的利益出发,做一些可行的、根本的、触动既得利益群体的变革,而不是坐在衙门或办公室里,无关痛痒、不深刻体验多数人感受和利益的“以房养老”。
就养老问题如何解决的课题来看,那些希望所谓的“以房养老”等重大决策,不应该再成为某些政府部门和专家的噱头,而是应该科学思考,长远谋划,立足国情,分析国情,呼应民意,面相和谐,实实在在的贯彻习近平书记的重要指示,到群众中去,走群众路线,深入研究和分析解决问题的长久思路,要系统的、客观的研究和分析那些不能养老的人有多少房子,这些房子值多少钱,他们的配偶、子女和可能的下一代的以房养老是否可持续,国家层面的不同利益群体和无房、有房的不同群体是否能够认可和形成和谐的养老机制。在借鉴国外经验和做法的时候,要看看国情和基础,分析一下所处的环境和机制是否具有可模仿性,可实施性,经过科学的论证和实验,得到验证才逐步推行,才能保证少犯错误,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这,才是最根本的,也是解决养老问题,改善国民生活质量和促进中国梦实现的唯一思考模式和做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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