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再融资应从严规范


        证监会主席肖钢“建立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体系”言犹在耳,在上周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相关人员就表示,目前再融资规则已完成前期论证工作,主要条款已基本形成,待履行相关立法程序后择机发布。这表明,创业板再融资离市场越来越近了。

        目前沪深主板、深市中小板都建立了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而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已挂牌3年多,再融资规则仍然“藏在深闺人未识”,这显然是不正常的。而无论是从支持创业板公司做大做强的需要,还是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以及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上看,创业板再融资规则体系都应该早日“被建立”。

        其实,创业板公司虽然普遍出现“三高”发行并且超募现象严重,但某些公司仍然“很差钱”,某些创业板公司挂牌一年后即有再融资的需求即是最好的证明。因为再融资规则体系还未建立,创业板公司只能通过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方式实施再融资,截至目前也只有7家公司以此种方式融资19.8亿元,这也与355家创业板公司首发融资2310亿元严重不成比例。

        头顶“创新型”、“高科技”等光环的创业板自推出之后便遭到市场的广泛质疑与诟病,“造富板”、“套现板”、“圈钱板”等“桂冠”纷纷“被扣上”创业板。创业板被称为“圈钱板”,与其超高价发行新股密切相关。因此,如果创业板再融资启动,是否会再次重演超高价“圈钱”的一幕,显然是市场关注的焦点。

        公开发行、定向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等是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几种形式,其中,定向增发由于程序简单、费用低廉、易于成行等特点又成为上市公司的最爱。根据沪深主板、中小板的经验,创业板再融资开闸,定向增发将成为其再融资最主要的方式。

       创业板要建立再融资规则体系,就不能再走主板、中小板等的老路,而应该摒弃其中的糟粕,根据创业板公司本身的特点,建立适合创业板市场的再融资制度。其一是在再融资资格上,像万福生科这样造假上市的,应取消其再融资资格;另外,存在业绩变脸、违规行为、大股东大肆减持套现、募集资金闲置、自有资金参与理财、募集项目未完成等现象的,也应排除在再融资的大门之外。其二是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的价格(主要指定向增发)应进行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定向增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这里面其实大有“文章”。特别是,由于创业板公司股本偏小,股价容易受到操纵,如果欲以更高的价格“圈钱”,只要稍稍使用点“手段”,就能将股价炒高,上市公司就能从市场中圈更多的钱。

        创业板再融资制度的建立,亦是市场利益的再次分配。如何防范创业板公司再次高价“圈钱”,如何保护好投资者的利益,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创业板再融资制度能否做到上述两点,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