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大部分经费自己解决的医疗单位属于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单位,国家在基础建设的投资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下自主经营,也需要承担社会责任,尤其是“救死扶伤”是医院的首要责任。承担国家基础药物制度等而产生的成本增加,国家适当补贴。在绩效工资政策方面则按照原有管理办法操作更加符合实际,特别是近年来医院所探索实践的“全成本管理”,带来了明显的绩效,成本下降,职工收入增加,医患关系得到改善。国家对这类单位在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岗位津贴等与绩效工资密切相关的制度和政策方面应当充分放权,体现单位自主管理,在岗位总量、岗位结构等方面的政策应当给用人单位更多自主权。而对于基层专业公共卫生医疗单位,则不容许盈利,所需经费,国家全额财政拨付。因此,对于岗位总量、岗位结构比例等都需要根据现状和未来发展需要重新核定,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同时,政府也要提出具体明确的绩效目标要求。从实践上看,一般是参照当地公务员收入差距,核算绩效工资总量的。这种挂钩方式虽然并不是一种科学的方法,但从现实情况看,却又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绩效 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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