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之交,“接二连三”成为贺年短信中的一个热词。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接二连三”发生的新闻事件却常有负面的。2012年,中国社会就接二连三地发生了一系列与流浪儿童和农民工的救助管理相关的不幸事件。及至2013年初,湖南长沙“记者卧底”救助管理站的事件又成为媒体上争议的热点。
上述的“接二连三”引发了公众的好奇心,按照常人的思维,一个百思不解的疑惑是:既然救助站睡觉保暖、吃饭管饱,为什么天寒地冻之时,这些流浪儿童和生活无着的农民工宁可露宿街头挨冻,甚至躲进垃圾箱中避寒,但就是不愿意去接受救助管理呢?于是推理,救助站一定有问题。正是沿着这条思路,就有媒体策划了“记者卧底”的事件。
十年前,惨绝人伦的孙志刚事件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最终导致“收容遣送”制度的改革。但是,处于SARS猖獗背景下的“变法”,没有充分讨论的社会环境,于是蜕变成一次非常不彻底的改良。从“收容遣送”到“救助管理”,最大的变化:一是变强制收容为自愿求助,二是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前加上了“生活无着”的限制词。这是以孙志刚为典型演绎出来的改革措施:其一,孙志刚是“生活有着”的;其二,孙志刚并没有救助的需求。所以,这样的变革,使孙志刚这样的流动人员就不会被强制收容了。但是,这个改良措施并没有触及这项制度的实质性问题。
这项制度被忽视的本质问题是仍然要将“流浪乞讨人员”送回老家作为基本的工作目标,以前叫“遣送”,现在叫“护送”。这是三年自然灾害时形成的“社会管理”模式,因为当年很多地方因为天灾人祸而断粮饿死人,所以就有了允许灾民“易地就食”的措施。所谓易地就食,就是让灾民在青黄不接的季节到大城市中乞讨度荒,而到了秋收时,就要把灾民们集中起来送回老家,这就是“收容遣送”制度的原型。
在计划经济时代,尤其是十年动乱中,这样进行“管理”是有效的。因为在农村,有“生产队—生产大队—人民公社”这三级准军事化的基层组织在管着所有的农民(公社社员),如果不听话,外出乱跑,被遣送回来,是会被当作“坏分子”(就是“地富反坏右”中的那个“坏”)管制起来的。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工的流动最初被视为“盲流”,认为他们是社会治安的心腹大患。所以,原先还蕴含部分社会保障意义的“收容遣送”彻底演变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部分。当时经常夸耀的政绩就是:在被收容的“流浪乞讨人员”中揪出了多少多少逃犯。
遗憾的是,这样的“管理”思路并没有因“变法”而彻底改变,在“救助”之后紧接着“管理”其实就是一个力证。实际上,在当前的中文语境中,“管理”常常被诠释为居高临下的“管你”,而且还暗含着必要时允许使用暴力的意义。所以,在行政执法中,凡与“管理”沾边的,常常会有发生冲突的隐患。也正因为如此,以“管理”命名的官方机构,也使草芥小民,尤其是更为弱势的生活无着的流动人员,望而生畏,敬而远之。
中国的城市社会中,弱势群体真正需要的是“救助”。这涉及到三类人:一是因为种种原因进城后生活无着的流动人员;二是流浪儿童;三是有精神障碍或智力障碍的流动人员。因此,要摒弃高高在上的“管你”,把“救助”变成“服务”,把满足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临时的或长期的精神物质需要作为工作目标,而不是简单地“护送回家”甚至仅仅“礼送出境”。实际上,这种漠视需要的“送回家”的“管理”措施,早已是一种浪费公帑的“猫鼠游戏”。
总而言之,要实行从“救助管理”到“救助服务”的再变法,去除救助机构的官方色彩而以民间机构取代之,用专业社会工作者作为服务人员的主体,对不同需要的人员实施分类救助,对没有行为能力或完全行为能力的群体实行“善意的强制”,应该是这个领域进一步改革的方向。
救助管理,还是救助服务?
评论
1 vi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