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几十年中,也许没有哪位经济学家像柯兹纳(Israel M. Kirzner,1930-)一样尽心尽力地研究经济生活中企业家才能的作用。
企业家才能是奥地利学派(以下简称“奥派”)经济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柯兹纳,这位当代奥派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对奥派经济学的主要贡献就在于发展了奥派经济学的企业家才能理论。本文将介绍柯兹纳的企业家才能理论,并说明这一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启示。
柯兹纳之前的“企业家才能理论”
古典经济学有两个主题,一个是发展问题,以斯密为代表;另一个是分配问题,以李嘉图为代表。19世纪之后,分配问题代替了发展问题,成为了主要的经济学问题。
发生在19世纪末的边际革命,为经济学就研究分配问题提供了工具,经济学家根据边际收益,确定怎么分配实现收益最大。
与这个分配范式对应的是计算给定条件下的最大化,通常这被称为“罗宾斯最大化”问题,在这个范式中,假定有一位理性的经济人,他知道他的目的和约束条件,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如何安排他可获得的、已知的资源,实现那个给定的目的。在马歇尔开创的新古典经济学中,这一范式占据了主导地位。
与这一范式不同,奥派经济学家延续早期古典经济学家对发展问题的关注,“发展”是一个与“市场”密切相关的主题,在奥派经济学家看来,市场不是对既有资源进行最大化分配的机制,而是不断地创造出新的财富以满足人们需求的机制,这也就意味着市场中的主体不是在分配资源,而是在创造财富。
那么,具有这样功能的市场主体,显然就不能称之为理性经济人,而称之为企业家才是最合适的。
坚持“企业家”,而非“理性经济人”为经济生活的主角,是奥派经济学的一大特色,也是奥派经济学方法论个人主义、主观主义和过程思想的集中体现,其中,特别要指出的是,企业家才能是主观主义方法论的一个发展。如赫伯特(Robert Francis Hebert)和林克(Albert N. Link)所言,企业家才能不是经济学的理论问题,而是经济学的方法论问题。
在柯兹纳之前,奥派经济学中对“企业家才能”这个概念的理解,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强调企业家才能的主要内涵是“承担风险”,这一思想以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 1881-1973)为代表,他之所以说在现实中,任何人都是企业家,就是因为他看到每个人都生活在不确定的环境中,每个行为都要冒一定的风险。
把承担不确定作为企业家才能的主要特征,可以追溯到17世纪爱尔兰裔金融家和经济学家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1680s-1734),他把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主,他们靠不固定的收入为生,而另一类受雇者是靠固定的工资为生。
后来法国经济学家萨伊(Jean-Baptiste Say ,1767-1832)继承了他重视企业家的思想,坎蒂隆和萨伊都被认为是奥派经济学的先驱,与他们对企业家的重视有直接关系。在不确定性的环境下离不开“判断”,因此,“判断”也被认为是不确定情境下企业家的主要行为。
第二类是强调企业家的“创新”和“想象”等,以熊彼特(Joseph Alois Schumpeter,1883-1950,严格地说,他不属于奥派经济学家)、拉赫曼(Ludwig Lachmann,1906-1990)和沙克尔(George Lennox Sharman Shackle,1903-1992)等人为代表。
虽然“创新”和“想象”也是主观活动,但却是和“判断”不同的主观活动。前者是“无中生有”,是创造新的信息,如熊彼特“创造性破坏”其实就是创造全新的信息,而“判断”可以认为是对已有的信息的某种计算、加工。
柯兹纳的“企业家才能理论”
区别于上述两种企业家思想,柯兹纳认为企业家的本质特征是“警觉”或“发现”市场中存在的,但还没有被人发现的机会。
这个机会的存在,是源于早先的市场参与者协调失败所产生的“错误”,企业家警觉到这个错误产生的套利机会,就是对错误的纠正。
柯兹纳理论中的企业家是“纯企业家”。
首先,在他看来,企业家才能既非生产要素,也非服务,这是因为企业家才能是没有机会成本的,不是投资形成的,这和任何要素都有本质区别,企业家才能是完全主观的活动,因此,也不能像舒尔茨(Theodore W. Schultz,1902-1998)一样,把企业家才能归为服务范畴。
柯兹纳的“纯企业家”只要求感知利润机会,不要求承担风险,也不需要“创新”和“想象”,换句话说,柯兹纳的企业家只是进行“套利”。
至少在他1973年出版的那本著名的《竞争和企业家才能》中还是这么认为的,他的这一观点受到了怀特(Lawrence H. White)和罗斯巴德(Murray Rothbard,1926-1995)等人的批评,他们认为套利所关注的只是当下的、已知的机会问题,而市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处理未来的不确定性问题。
因此,他们认为柯兹纳的企业家低估了不确定性在人类决策中的重要性,而忽视不确定性的企业家理论不能解释企业家亏损,只能解释企业家赢利。
在后来,柯兹纳对此有所纠正,他把感知利润机会的企业家和前述的两种企业家理论作了一个综合。
在他1985年出版的《发现与资本主义过程》一书中,他区分了“单时期”的企业家警觉和“跨时期”的企业家警觉,认为在单时期的企业家警觉主要是发现迄今被忽视的机会,而跨时期的企业家警觉必然包括对形构未来交易的行为的创造性想象,前者是在给定框架下的判断和计算,而后者是建立新的框架,也就是创造历史。
在他1992年出版的《市场过程的含义》一书中,他甚至更为明确地指出,“发现”即为“创造”。
警觉的企业家与市场的过程
柯兹纳“警觉的企业家”受到的最大的批评,就是上面所说的“忽视了风险承担”,但是柯兹纳辩解道,在现实当中,警觉的企业家也拥有资产,因此也承担风险,没有资产的纯粹的“警觉的企业家”事实上是理论抽象,是为了理论说明的需要。
那么他抽象出“警觉的企业家”的目的是什么呢?如他自己所说,是为了更好地说明“市场过程”。的确,相比“承担风险”的企业家和“创造”与“想象”的企业家,警觉机会的企业家更能说明市场过程,准确地说,市场的“协调过程”。
柯兹纳对市场协调性的强调,和熊彼特打破市场均衡,远离市场均衡的企业家相反,柯兹纳的企业家是“趋向”市场均衡的力量,企业家的行为纠正由于非均衡所产生的错误,使之趋向均衡,也就是达致协调。
柯兹纳对市场过程的认识,也体现在他对价格的理解上。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价格是“均衡价格”,价格传达的是准确的信息,人们根据价格信号,就会做出最优的选择,也可以说,价格会自动地调整人们的行为,实现最优。
某种程度上,哈耶克(Friedrich August Hayek ,1899-1992)“价格传达信息”、“价格节约信息”,“价格如同信号灯”等观点也有新古典的色彩。而在柯兹纳看来,价格的功能不是这样,价格所包含的信息是不充分的,价格本身并不包含何者为优的信息,不能告诉人们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的,他认为价格的功能是“激励”,人们根据价格,利用他自己的知识,“创造实现自我修正的市场激励”。
柯兹纳的这种“警觉的企业家”结合了米塞斯“市场是个企业家行动的过程”和哈耶克“市场是个学习的过程”这两种思想,因为显然,警觉既是“企业家行动”,也是“学习”。柯兹纳“警觉的企业家”使我们意识到,交易不会自动地发生,合作收益的实现,要求潜在的收益被人注意,因此,推动市场协调过程的不是资产、劳动力等要素,而是警觉机会的企业家。
警觉的企业家与利润分配
柯兹纳“警觉的企业家”的应用,除了能更好地说明市场协调过程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在于重新解释“分配”问题,特别是利润的归属问题,比如为什么利润归资本家,不是因为资本家拥有资本,而是因为资本家具有企业家才能。资本家的资本不是其获得利润的原因,资本的收益是固定的利息,相应地,工人的劳动力所带来的是固定的工资收入。
仅仅凭借要素,是不能带来纯企业家利润的,这样,“警觉”就为利润归资本家(实际上也是企业家)提供了合法性。相比较而言,“企业家拥有生产要素,有生产要素才能承担风险,所以利润归企业家”的说法不成立,按照这种说法,工人也有生产要素,利润也应该归工人所占有。利润归资本家的正确说法,就是上面说的“资本家有企业家才能,能警觉机会,所以利润归企业家”。
“资本家承担了风险”可以说明利润归资本家的合法性,但是这一解释的问题在于不能说明利润的来源,因为“承担风险”本身不能“创造”利润,这和赌博不能创造出新价值的道理相同,不确定性如果不能被企业家警觉,那并不意味着有机会存在。与之相比,“警觉”却既可以解释利润归资本家的合法性,也可以解释其来源。这是“警觉”的企业家才能理论相对于“承担风险”的企业家才能理论更具有优势的方面。
虽然承担风险和警觉是两种不同的观点,但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正是真实世界充满不确定性(变化),才为警觉机会提供了可能性,如无变化,就无需警觉机会。
不确定性的存在,也意味着任何警觉到的机会,都带有不确定性,如果是大家都能看到的机会,那么就不叫“企业家机会”。
由于在现实中,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警觉利润机会,相应地,他们的收入都带有“利润”的性质,只不过程度有差别。
为说明这种差别,可以把“警觉”区分为“主动的警觉”和“被动的警觉”:前者是主动地感知机会,并承担风险,而后者是可以理解为要素被雇佣,比较这两种“警觉”,不难发现,对应于主动的“警觉”的收入更多地属于“利润”性质,而被动的“警觉”更多地属于固定资产的“租金”的性质,或者说是“纯边际生产力收入”。
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的分配理论,只能处理收益已经给定的情况,而不能处理“收益没有给定,或者说,收益根本还没有被创造出来”这种情况,而后面这种情况,才是市场经济的常态。柯兹纳的企业家“警觉”理论提醒人们,收入不是谁分给你的,而是你自己赚来的(通过你的企业家“警觉”)。
和鲍莫尔(William Jack Baumol,1922-)一样,柯兹纳也意识到并非所有的企业家行为都是有益于社会的,企业家的行为可以是“寻租”性质的。
这一观点是对斯密“看不见的手”的继承,斯密认为自私促进公益以制度为基础,而柯兹纳也认识到,给定制度框架下的企业家套利,才是协调性质的,在市场背景下,企业家的套利行为有益于社会,并不意味着在其他的制度背景下,企业家的套利行为也是有益的。假如财产权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企业家的套利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权利。
“警觉”型企业家的改革蕴意
应该说企业家才能的发挥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的根本原因,此前搞公有制、计划经济,企业家才能的发挥完全受抑制。计划经济也想通过奖金、评先进等方式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但那充其量只能调动生产积极性,而不能调动企业家才能。
改革开放以后,人们的行动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人们可以占有其创造性才能的收益,这样,企业家才能一下子被调动起来,资源得到更为有效的使用。也就是说,人们的需求得到了更好的满足。这里,我们需要对“发展”的含义有一个新的理解:“发展”不是总产出更大,而是人们的需要得到更好的满足。因此,“发展”其实不是生产力概念,而是主观主义的概念。
从柯兹纳“警觉型”企业家才能角度看,社会发展的空间是无限的,这种无限性一方面体现在作为“警觉”对象的机会。以前我们总是担心资源环境的约束,这种担心不是说多余,但忽视了企业家才能的发挥总是可以打破这些外在因素的束缚,这些外在因素都不构成对机会多寡的约束,也不构成对机会的质量的约束,因为这都取决于企业家的活动本身。
企业家才能的发挥不是使机会变少,而是使机会变得更多,这意味着发展的空间会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也体现在“协调”的空间也是无限的,人们往往只看到“产出”是发展,没看到“协调”也是发展,更好的协调,其实就是更好的发展。
从中国的发展历程来看,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在过去,很多机会的存在是非常明显的,比如国内和国际商品价格的差异,这些机会很容易被发现,抓住这些机会,所要求的其实不是柯兹纳强调的“警觉”,而是胆识或勇气这方面的企业家才能。
今后,随着这种由于外在的价格差的存在而产生的明显机会越来越少,这时就要求企业家警觉一般人没有看到的机会,也就是说,要求真正的柯兹纳型企业家走上前台,才能有持续的发展。
要使柯兹纳型企业家的“警觉”有益于社会,如前所述,需要一个正当的制度框架,如制度框架不正当,企业家会把精力用于警觉租金,而不是市场机会,而存在租金的领域,往往是政府管制较多的领域,因此,要让柯兹纳型企业家发挥作用,必须减少政府的垄断。但是,从更大范围讲,制度框架本身也会由于企业家的“警觉”而改变。当有不正当的制度存在时,企业家会去寻租,这其实只是一种情况,另外一种情况是企业家另辟蹊径,建立另外的制度绕开原来的制度,或取代原来的制度。
这种被企业家新警觉到的制度往往更为有效,这样,原来不正当的制度就慢慢地被弱化,甚至消亡,回归正义的制度,也可以视为制度是向均衡的趋近。当然这也是有条件的,就是没有对企业家变革制度的行为进行人为的限制。
柯兹纳“警觉的企业家”及其改革蕴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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