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至31日,宣州区抽调部分乡镇办事处渔政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行动组,开展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作业集中行动,此举旨在更好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实现“依法兴渔”和“以法治渔”的目标,促进渔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段时间以来,宣州区水阳江、华阳河流域和城区宛溪河,以及山丘区水库、塘坝等出现非法电、炸、毒鱼的情况,严重危及到水体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仅区水产局渔政管理站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就达几十起,6月19日的《皖南晨刊》也以“景观河里电鱼?快快住手!”一文对此进行了舆论监督和批评报道。一时间,社会上要求开展打击电、炸、毒鱼非法作业专项行动的呼声一浪高于一浪。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这一乱象,使原本平静的河面恢复平静,我区及时成立了以区水产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打击电、炸、毒鱼非法作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抓重管、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白天巡查和夜间行动并举、宣传教育和管理处罚相结合的手段,全面打响清剿电、炸、毒鱼专项行动攻坚战。一方面,出动2辆宣传车、1艘执法船,在各乡镇办事处流动宣传《渔业法》、《安徽省实施<渔业法>办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公安部、农业部《关于严禁炸鱼、毒鱼及非法电捕作业通告》精神,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保护渔业资源、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并向社会公布打击电、炸、毒鱼非法作业举报电话:3023470;另一方面,强化执法力量,抽调了水阳、狸桥等8个乡镇办事处11名渔政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行动工作组,集中两天时间,重点加强对水阳江、宛溪河、华阳河、山丘区水库和重点渔业养殖区域的检查打击力度,夜晚还进行宛溪河、水阳江流域突击查治;再一方面,我区充分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让电、炸、毒鱼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使不法行为丧失立锥之地。
在此基础上,有关乡镇办事处也将打击电、炸、毒鱼非法作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采取得力举措切实加以治理。溪口镇在主要路口竖立了两块“禁止电炸毒鱼通告”的固定大标牌,在华阳河边以及进出巷道刷写了警示标语,并把近千份“禁止电炸毒鱼的通告”印发给沿途群众,开展了电、毒鱼摸排,掌握了拥有电捕器家庭的第一手资料,准备将电捕器折价回收,进而从源头上杜绝非法捕鱼行为,同时提醒群众保持警惕,同非法电、炸、毒鱼行为作斗争。年初,金牌村村民就自发赶走了一名毒鱼分子,迫使毒鱼分子向村民道歉、保证以后不再重犯。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区水产局渔政站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印发保护渔业资源宣传资料8000余份,查处电、炸、毒鱼非法作业10多起,有效地保护了全区渔业资源免受侵害,从而维护了水体生态环境的多样性。
(通讯员:龚忠智 汪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