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


要努力研究适合我国国情并具有可行性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一方面,建立强制性的、规范的、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再逐步纳入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就目前情况来看,针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要遵循“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先以农民工迫切需要的工伤和医疗两个保险入手,逐渐扩大。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如法律援助、医疗救助、灾难救助和意外救助等等。另一方面,尽快健全社会保障实施机制。社会保障的实施机制包括行政执法、司法、争议解决的仲裁活动及法律监督程序等。实施机制较弱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法律中缺乏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的规定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监督等。所以国家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的司法机制和监督机制,以使当事人在其社会保障权益受不法侵害时获得有力的司法保护。充分运用司法机制在保证社会保障法律实施方面具有的强制性和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