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苏
二00九年九月一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步入实质发展的阶段。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这一惠及亿万农民的新政,将突破中国养老保险难覆盖农村的坚冰,使中国逐步进入全民保障社会,必将产生巨大的政治意义。
一、中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介绍
中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一根据农村家庭经济半自给自足,且农村家庭经营生产方式中基本没有顾佣劳动的特点,专门设计而建立起来的新型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新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国家以发放“基础养老金”的方式,规定财政方面必须直接供养农村60岁以上老人,国家规定的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月55元,各地可根据自身财力相应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目前,北京市的“基础养老金”标准已提高至280元,我省因新农保事业才刚刚起步,所以,“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仍为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第二、施行低标准且按年缴费的农村养老保险费征缴方式。即规定农村养老保险的基础性缴费标准为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档次,但各省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应增加缴费档次与标准,目前,福建省试行的缴费档次为100元至1200元十二个定额缴费档次。
第三、规定地方财政必须对缴费行为进行奖励性补助,每年每人补助不得低于30元。
第四、规定所有缴费必须全额进入个人缴费帐户,同时,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国家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财政,必须承担农民缴费的补助义务。
第五、正常缴费后退休的农民养老金,由财政负担的“基础养老金”,加上个人帐户缴费总额除以139后的余额共同组成。如李某45岁开始缴费,假如其每年缴费标准为500元,则15年共计缴费7500元,加上地方政府每年补助的30元和利息收入后,个人帐户金额将超过9300元,在除以139后,个人帐户因素产生的每月养老金约为67元,再加上“基础养老金”55元后,李某月份养老金的领取标准将在122元以上。在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由于中国农村仍然是一半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所以,较低标准的农民养老金依然可以解决中国农村的养老问题,而北京、广东这样的经济发达省(市),只要相应提高“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和提增农民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档次,就能全面解决农村的养老社会问题。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存在两方面的差异性:
第一、一切缴费及对个人缴费的补助、资助款项全面进入个人帐户,这一特点有别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必须分别进入个人帐户与统筹帐户的做法。
第二、“新村保”中设立了一个“基础养老金”制度,规定了国家对农民养老的基本义务与承担方式,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没有相应的规定,是一国家的新惠农举措。
其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最大特点是一代人缴费而两代人受益,也就是说,目前缴费的年轻人,其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既能解决自己未来的养老问题,也能解决自己父母亲一代人的养老问题,因为,国家财政正是挪用年轻一代缴纳所形成的农村养老基金来供养成有农村老人。因此,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是一皆大欢喜的大好事。
二、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
中国很快就要步入老龄社会,而我国老人的75%都在农村。据统计,至2030年,我国农村65岁以上的老人将达1.29亿人。但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到2008年以后才刚刚开始试点运行。
可以说,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中国没有出现农村养老保险的概念。1986年在江浙一代农村小范围的出现了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为依托的村级养老保险制度。至1991年,山东五县开始进行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当时的这一养老保险模式,被普遍认可并在全国2700个县中的2123个县进行了推广,至1997年全国农村参保人口占总数的9.47%,然而,这一旧农村养老保险模式与商业保险模式较相似,无法经受通货膨胀的冲击,其做法大致是每一参保人一次性缴纳500元的养老保险费,到60岁退休时每月可以领取约15元的养老金。至1998年,这一无法成立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被国家叫停。1999年国家建议学者开展农村商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以对接原来的农村养老保险,但因为商业保险保费太高问题无法解决而没有成功。2002年国家进一步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自行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但全国没有一个省市实现了这一历史突破。
至2005年,笔者经过深入的探索,终于构建出了中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于2005年6月在《福建税务》杂志发表了《关于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构想》一文,该文于2005年11月在《劳动与保障》更名为《尽快建立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再次发表,次年10月,该文被选入首界中国劳动保障年会重点研讨论文,国家劳动学会付秘书长张亚漫女士强力邀请笔者参加研讨会,但当时笔者仅仅是一个在农村工作了25年的基层税务干部,自觉身份低微而不敢参会。事后获知,当时与会专家人手一份《尽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文章,原大会计划安排笔者进行现场答辩,因笔者没有到会而无法进行。
在《尽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一文中,笔者实现了三大突破,第一、论证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在养老金低给付的前提下,在贫穷的中国农村运行起来,因为,中国农村还是一个半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在农村所支付的100元养老金,完全可以产生相当于城市400元养老金的功效;第二、论证了国家有能力直接供养现有农村老人;第三、论证了农村养老保险费的征收问题在贫穷的中国农村可以解决。从而,形成了目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当然,笔者之所以能完成《尽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一文,首先,因为笔者在农村工作了25年,对中国农村的情况有深入的了解;其次,得益于笔者从事的税务工作,让农村征费难的问题,有了专业性的解决思路;再次,就是得益于笔者长期对经济学及经济管理理论的钻研。
当然,中国农村养老保险体系也并非已十分完善,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先实现全面覆盖,之后,再努力实现与城镇养老保险体系的有效对接。
三、完善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未来努力方向
2011年1月5日,福建省长黄小晶指出,福建省力争用四年时间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然而,这还是经济发展较好的福建省力争的目标,可见全国要实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还有十分漫长的路要走。
同时应该看到,农村是中国经济差异最大的领域,无论是贫富差异,还是东西部差异,在农村显得更加突出,因此,中国农村社保必然有以下问题要人思考:
第一、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化的背影下,中国是否要建立一元化的养老保险体系?而从社会公平的角度看,建立一元化的社保体系是应该的;
第二、东西部差异巨大的背影下,国家资金使用的方式是否要有差异性,而这一差异性又如何制度化的进行体现?
第三、对于东部富裕地区的农村,可否全面进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而还没有进入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的人群又如何体现享受国家补助上的贫富差异性?
总的来说,当前我国新农保只是一个基本框架体系,其未来的发展,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在一元体系与二元体系的选择方面、在东西差异的制度化体现方面、在贫富差异的制度化区别方面都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同时,国家社保资金在特殊地区的特殊使用功效还有待研究,如我国西部一些贫困地区年人均收入不足1000元,对于这样的地区,一人一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征收十分困难,因为,农村半自给自足的经济形态下,农民收入中的现金成分很少,对于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的地区,其现金年收入可能不足400元,而每一家庭需要花钱的地方都非常多,所以,对于这样的地区来说,现有国家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都存在难度。关于这样的地区,国家必须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问题,必须从投入社保现金以追求启动当地商品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待社保问题,具体的说就是说,国家要把养老金做为启动当地经济发展的一剂药来看,相应的,对保费的征收可以适度减让,当然,这样的理念从提出到形成制度需要严密的论证,目前,笔者也正在努力筹资,一但经济条件许可就提前退休去西部从事若干年的经济与社会调查,以求尽快完善中国社会保障理论与制度体系。
总之,中国农村社保已走在旅途中,只要我们立足国情继续努力和不断创新,就一定能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完善的农村养老体系。
二0一二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