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频繁!河北五年换五位省长


太频繁!河北五年换五位省长

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8月27日决定,接受陈全国辞去河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张庆伟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省长。(8月28日《人民日报》)

记得“三聚氰胺”事件发生一年之后的2009年11月,时任河北省省长胡春华被调往内蒙古自治区任书记,陈全国由河南省委副书记调任河北省委副书记,然后是代省长、省长,到这次调任西藏自治区书记,也就21个月的时间。笔者因为感觉陈全国来河北的任职时间实在是太短,好奇心让我用百度搜素“河北省历任省长”,发现近五年来,竟有五人出任过河北省的省长,分别是:

2006年10月季允石离任,郭庚茂接任;一年半后的2008年4月,郭庚茂离任,胡春华接任;20个月之后的2009年12月,河北省省长又换成了陈全国;又是20个月之后,陈全国调任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伟成为河北省代省长。

笔者质疑,省长是经该省人大全体会议投票产生,法定的一届任期是五年。可张庆伟之前的3位河北省省长,基本上只干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就被调离了,其离任和代省长的任命,则是由该省的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投票产生。笔者以为,这些从外地调来的省长,一年半的时间恐怕只能是刚刚进入角色,对当地情况也只能算是有所了解,不可能深入了解,更不可能对一个省的发展有着长远的设想。因此,频繁换人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应该是弊大于利的。如此频繁地更换省长,也把我们对“届”的概念给弄模糊了。

频繁更换行政主官,不仅仅是河北省所独有,我们在媒体上不时就能看到“代省长”、“代市长”“代县长”的报道,仅在近十年间,恐怕没有哪个城市未曾出现过“代市长”。

由于我们的社会治理结构,“规矩”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行政主官个人对决策的影响力,明显大于那些老牌的民主国家。因此,官员的频繁调动,肯定不利于一个地区政策的延续性,同时也暴露出组织部门在用人问题上的“手忙脚乱”,缺乏计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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