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保护才是中国金融监管改革迫在眉睫的任务!


    最近,有记者让我对2011年中国金融监管改革进行预测和展望,并对国家“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的“构建逆周期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进行点评。我的观点是:

    不要对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抱有太大的期望

    宏观审慎管理之所以被中国金融监管层高度重视,纷纷展开相关研究,提出各自主张的政策建议,那是央行和银监会争权夺利博弈的结果。美国新金融监管法案框架下的美联储被赋予宏观审慎管理的职能,而欧洲央行也成为欧洲层面的宏观审慎管理者,让人民银行看到了重归监管第一现场的契机。巴塞尔新资本协议3的正式出台,也让掌握逆周期微观监管工具的银监会看到了“实施微观监管工具实现宏观审慎目标的可能”。两家博弈的结果就是宏观审慎管理概念被中国监管层高度重视,甚至超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和国家经济金融组织,并有了“十二五”规划中的“逆周期性宏观审慎管理”。笔者并不否认宏观审慎管理的必要性、科学性,以及在中国实施的重要性,但目前更加严格的宏观审慎管理是否会损伤中国金融的活力值得探讨。

    不应进行“别人感冒我吃药”的“跟风式”改革

    本轮全球性金融监管改革浪潮及重新提及宏观审慎管理理念,是危机背景下的产物,是适应特殊情况的应急措施,是为缓解发达国家危机而提出的,其具体措施更适用于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对中国而言,目前最棘手的问题并非金融监管不力,而是监管过度,并导致创新不足,国际竞争力薄弱。如果盲目跟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实践,实行过严的金融监管措施,必将影响我国金融创新的步伐,痛失目前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良机。

    中国金融监管改革的当务之急是金融消费者保护

    本轮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实务界和理论界纷纷将危机的根源指向现行金融监管存在的诸多弊端,并普遍认为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是维护金融体系及实体经济稳定的必要手段,但同时大家却忽略了美国金融监管法案以及英国《特纳报告》和《金融市场改革白皮书》中对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关注。甚至,被普遍认为史上最严厉的美国金融监管法案更是被命名为——《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可见,消费者保护的重要性。

    金融监管改革最需要改的是什么?其实,并不是具体的工具、手段,因为,即便再严格、无懈可击的工具也会被时间和金融创新所突破,这也是为什么金融危机永远不可能被制止的原因。金融监管改革最需要改的是理念,实现从保护金融机构到保护消费者的转变

    目前所实施的金融监管政策措施,初衷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促进金融市场发展,但其中间目标(中介工具)却是防范金融机构发生风险的可能,最大限度的降低金融机构破产的概率,“大而不能倒”甚至“小而不能倒”由此产生。从根本上讲,是保护了金融市场中最强势的金融机构,使其可以在更加稳定的环境中,不断赢取高额的利润。而金融市场中的弱者,普通的金融消费者却并没有成为衡量监管效率的评价指标。

    让我们在看中国金融市场的环境和金融消费者面临的境地。最近,深圳几家商业银行突然毁约,取消事先与购房者已经签订的8.5折利率的合同,要求重新签署无折扣的房贷合同,更是以“无法抗力因素”来掩饰其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法律所规定的无法抗力,是指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执行,而现实是合同可以执行,只是银行赚的少了!再举个简单的例子:由于银行自身的原因(许霆案),多给储户钱,消费者必须无条件退回,而如果银行少给了储户钱,消费者当面不点清,出门银行就不认了(“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造成这些情况发生的原因只有两个:一是中国的银行业属于垄断行业。二是中国的金融监管保护的是金融机构。

    因此,我认为,今后中国金融监管改革最让人期待的是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如何让消费者得到更好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