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人民网》首批特聘反腐倡廉名博评论员林国奋先生,在人民网和新华网发文“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成为最闹心的新闻----官场潜规则再次挑战民意与法律的底线”就贵州枉法处理官员强奸案和云南枉法裁判提出严肃批评,执法部门不要将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私法与谋利工具,人民群众有权力批评和监督执法行使权力情况,决不容忍任何背离共和国政体事件发生,除非党和国家改变性质,不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无法当家做主人!
----官场潜规则再次挑战民意与法律的底线
贵州毕节阿市中学26岁的初中英语老师周琴,2011年5月17日,阿市中学校长强令她陪8位领导喝酒。酒醉后被毕节阿市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王忠贵强奸。
周琴向当地公安报案,派出所教导员钟显聪竟然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劝其私了。当地检察院亦以证据不足为由,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各种“私了”的声音也随之而来,一班同僚上窜下跳,为阻止司法解决不遗余力,信息经网络扩散迅速成为全国议论焦点。
一、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成为划时代的里程牌
在当今新闻辞海中,官员强奸包二奶不算新闻,倒是警方雷人话语:“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成为建设法治社会的特重大新闻。
感叹当今世界太疯狂,强奸罪都可以用小小避孕套来化解,难怪叫为“安全套”!如果按照当地警方检方的说法,看来强奸罪可以废除,在中国只要哪个男人有了欲望,想强奸谁就强奸谁,关键别忘记随身携带避孕套,兽性可以随心所欲的发泄。
此事是荒谬还是笑谈,是自欺欺人还是强奸法律?一个人心浮躁的时代,什么都可以变得如此不负责任,连国家明文规定的法律都可以变为无物,任意照所愿进行践踏解读,是谁给了警方检方的权利?这不是权力疯狂,又是什么?
当警主与检方下个如此荒谬的结论,究其原因仍是权力作祟,如果不是上上下下有张黑网,为维护共同利益,一个乡镇国土所长有如此大的能耐力量,任意让国家法律变成一堆烂泥。
原本一起非常简单的强奸案,结果却被警方“戴避孕套不算强奸” 划时代里程牌的雷人话语,变得富有戏剧性。应该说,这是地方官场唯权尊生态,人民公安、人民检察的职责,原本是为百姓伸张正义,打击违法犯罪份子,现在反变成为权势服务,变成为践踏法律尊严,变成为伤害民众和受害者的感情的工具。
因此说,戴上避孕套强奸,就不算为犯罪。说明凡有官员涉案的犯罪,都有上下权力左右司法,这算是进入一个划时代的里程牌。
二、闹心新闻何止云贵,公众狂欢式判处死刑
贵州毕节阿市编织周琴老师四周的腐网,是以法制课幌子设陷阱进行强奸,得到答案: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照贵州毕节阿市公安检察部门说法,强奸犯只要准备避孕套,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为所欲为?
无独有偶,云南高院副院长田成有高论“不能以一种公众狂欢式的方法来判处一个人死刑”。他就李昌奎强奸杀俩人案件,一审死刑,二审改判获死缓进行辨解,标榜“这个案子10年后会是一个标杆”。
社会舆论哗然,恰恰与刚落幕的药加鑫杀人自首案对比映衬形成强烈反差。云南高院言下之意是针对不久前被法律处死的西安驾车撞人后残忍活活捅死伤者的大学生药加鑫案,认为药八刀终审死刑是“公众的狂欢”,是社会舆论引导法院判案,同时成为云南高院二审中改判李昌奎强奸杀人案死缓的理由,原来貌似懂法执法的省高院副院长水平之低,可见一斑。
一个穷凶极恶的强奸犯将19岁少女强奸并杀死,还杀死她3岁弟弟,强奸罪和杀死俩人命呵!在传统杀人偿命的社会里,公众反映出的强烈民愤,是理所当然的。云南高院竟然推翻一审死刑判决,改判为死缓,作为省高院领导连最起码法律常识和社会良知都缺失!
目前我国法律审判体制几乎由法官说了算,如果法官依法办事或有法律良知,或许做到法律公正,如果法官象云南高院田成有副院长一样,公众观感和社会舆论倒成法律对立面,凡公众反对的,他们就越坚持,那法律存在还有什么意义?法律不是为社会服务,不是为人民大众服务,不是满足社会秩序的需要,而是服从利益集团需要。
三、法律到底为谁服务,社会良知为何变奢望
所以,发生在贵州毕节阿市的强奸教师案,最后被警方“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点拨掉,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证据确凿的避孕套,检方声称证据不足,原因是话语权捏在警方检方手里,百姓说了不算。难怪网民说,“戴避孕套不算强奸”,是继浙江南浔两位协警“临时性强奸”后科学强奸理论的新突破。今后,打人一定要戴手套,戴手套就不算打人;踢人一定要穿鞋穿袜,穿鞋穿袜就不算踢人;骂人一定要戴口罩,戴上口罩骂的话再难听也不算骂人……照此逻辑,那么,持刀杀人戴手套,可以不算杀人。凡是不想留下证据的犯罪,都可以定性为不犯法。当然最让欣慰的是,再不必担心祸从口出,遭遇跨省追捕——因为所有文字是通过电脑打出来,发到网上的,要追捕是追捕电脑和网络嘛。
如今选拔公检法司人员,都是经过严格的公务员考试出来,入职前要考《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公共基础知识》,还要接受《专业知识》测试。我国公务员考试不科学吗?如此选拔的警官、检察官,竟然会信口雌黄吗?你相信这是现代社会的司法人员基本素质吗?
显然这样荒唐事件背后,暴露了当地权利勾结的诟病,警方检方明显袒护实施强奸女教师的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作为执法部门可以知法不执法,拿法律当玩偶,不尊重受害者的人权,不给受害者以公道。因为病态社会,官员间相互包庇,遇事相互照顾,成为官场常态的腐败网,才会产生“戴避孕套不算强奸”事实,这已经腐蚀着共和国法律的尊严,损害共和国人民群众的权益。
贵州毕节阿市公安检察部门和云南高院法官漠视民意,玩弄法律,最终让法律威严沦丧,让法官沦为法盲代名词,沦为公众对法律失望的笑柄,社会良知变成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