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中共黔西南州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1期,感谢责任编辑王玉玲老师在编辑过程中赐予认真修改)
内容提要:本文分析总结了苏州市农业改革发展的“四个三”模式、成都市以城乡一体化解决农村问题的“双流新农村模式”、重庆合作经济组织模式和广西合寨村“四个民主”模式。这些“三农”综合改革的成功经验,对于国内不同地区解决“三农”问题都具有一定的学习和借鉴价值。
关键词:“三农”;改革;村民自治;合作经济组织
一、苏州市农业改革发展的“四个三”模式。
苏州自古物华天宝,是著名鱼米之乡,同时也是改革开放排头兵和乡镇企业发祥地,是全国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地区之一。苏州市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进行了乡镇企业的民营化改革,曾打造著名的“苏南模式”。进入新世纪以来,苏州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形成了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农村繁荣的和谐态势。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之下,农民人均纯收入仍达12987元,5个县级市全部进入全国百强前十位。苏州市农业改革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主要是依靠思路超前、举措有力的“四个三”模式,即“三个集中”、“三大合作”、“三大保障”、“三个中心”。
“三个集中”:一是乡镇工业向开发园区和工业规划区集中——实现产业集聚,2010年全市工业区集中度达到80%以上。二是农民向城镇和新型居住区集中——实现人口聚集,现已将原162个建制镇调整到64个,2万多个自然村庄集中到2000多个新型居住社区,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并明确地区产业分工,形成了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统筹发展的规划框架。三是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实现集约开发。采取入股、入社等方式,使土地向种粮能手、大户和企业集中,实现适度规模经营。2009年全市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89.3万亩,占全市承包土地的36.6%。高效规模农业面积达160万亩,无公害生产基地达到222万亩,建成现代农业园区、生态观光场所130多处。
“三大合作”:一是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组织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自我经营、合作经营、对外招租三种形式,实行适度规模经营。合作社采取企业化运作、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股份化分配,农民从每亩土地流转中,每年至少稳定获益1000元以上。在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过程中,通过进行农田规划改造、整修乡村田间道路、统一集中居住等措施,整合出可利用的土地增量指标。同时将这些土地增量指标实行双向异地置换,工业规划区或城镇集中规划区的基本农田置换到农区,用于稳定粮田面积;农区的建设用地置换到工业规划区或城镇集中规划区,用于组建以集体物业为主的富民合作社。目前苏州已建成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395个,入社农户5.64万户,入股面积26.4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26.2%。二是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将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给农民,人人持股,按股分红,社区股份合作社收益主要用于社员分配和扩大再生产。目前已有1250个村完成产权制度改革,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1086家,入社农户达到89.05万户,农民人均纯收入有30.5%来自财产投资性收入。三是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引导和鼓励农民在农产品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组建专业合作社。2009年苏州市新建“三大合作”组织309家,持股农户占农户总数的比重超过90%,农业规模经营面积占到56%。通过“三大合作”,实现了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股本,使农民走上一条“家家有资本,户户是股东”的共同富裕之路,形成了发展带来富裕、富裕促成高水平发展的良性可持续循环,如全市水稻种植优良品种占有率98%,科技应用于水稻的种植面积在60%左右。现今股份合作经济已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实现形式,股份分红成为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基本途径,2009年农民从“三大合作”组织获得直接收益达24亿元。
“三大保障”:一是农业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农业和新农村建设新增投入比例高于同期财政增收比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惠农力度,全市已累计投入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资金125.2亿元,基本形成了政府、集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农业投入保障机制。二是农业生产风险保障机制。2006年苏州在江苏省率先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保险范围几乎覆盖整个农业主要生产项目,有效降低了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三是农业融资保障机制。2007年苏州市政府委托苏州国资委独立出资2亿元成立农业担保有限公司,为农产品龙头企业、观光园区建设等项目提供融资担保;2009年全市担保金额超过4亿元,有效拉动了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发展。
“三个中心”:一是建立创业指导中心,为农民创业无偿提供技术、信息、技能培训等服务。二是建立农民创业担保中心,特别是创造性地建立了农民创业小额贷款担保机制。三是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完善农村就业服务体系,在每个农村社区设立农村劳动保障服务所。建立非农劳动就业免费登记制度、免费培训制度、奖励中介制度、村厂挂钩劳务合作制度等,帮助农民向非农岗位有序转移。2009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中,工资性收入占49%,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1:1,城乡差距全国最小。
二、以城乡一体化解决农村问题的成都“双流新农村模式”。
双流县幅原面积1032平方公里,自东向西三面环绕成都主城区,县境已全部纳入成都城市3681平方公里发展规划,在成都6条走廊式发展规划中,双流占2条。随着成都城市向南发展,双流已成为成都南部新城的核心区域。“双流新农村模式”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成功经验。
一是引导农民向城镇、新型社区集中和推动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其一,将重建美好新家园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市级重点镇、区域中心镇、一般镇和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同步加强镇村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向镇村延伸。同时积极探索农民持股(证)进城的机制和办法,着力深化城乡户籍、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配套改革,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和有意愿的农民向城镇集中、向二三产业转移、向城市居民转化。2009年全县城市化率达52.7%,比2003年提高16.3个百分点。其二,在农民向城镇集中的同时努力实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09年全县新增农用地规模经营面积5.7万亩,累计流转农用地32.3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46.6%。其三,不断创新城乡土地资源利用机制。开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综合试点工作,采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办法,推动农村土地资源在政策支撑下转为城市资源,城市资金在市场机制下投向农村发展。
二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规范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涉农银行、农业担保、农业保险和民间借贷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本更好地服务“三农”。2009年新组建1家小额贷款公司和1家村镇银行,在四川省率先开展自动取款机进村入社试点,全县涉农贷款余额63.8亿元,新增农户小额贷款首次突破亿元大关。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做强、做实农村基础工程。其一,大力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立足推动农村资源转变为市场资本,以“还权赋能”为核心,以土地、图表、台帐、合同、证书、耕保基金“六个一致”为原则,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有序流转和交易机制,初步建立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在成都市率先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改革,出台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办法,率先实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落实耕地保护基金制度,2009年发放耕保基金1.28亿元,建立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的新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其二,积极推进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围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村(社区)自治组织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民主权益”的思路和“办事不养人”的原则,通过民主议决、服务外包、公开竞拍、市场运作,支持和引导农村自治组织、市场主体参与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推动公共服务向村(社区)延伸。建立“分类供给、经费保障、设施统筹建设、民主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五大机制,将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09年底,已完成183个村(社区)的便民服务站、卫生计生服务站、培训就业活动站、公共资源管理维护站、农业生产服务站、警务室、农村生活放心店和农资放心店“五站一室两店”的硬件平台建设,实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1392个,民主评议满意率达90%以上。其三,统筹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实施土地整理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的基础上,整体规划推进农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以此为抓手集成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型社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土地综合整治使2万余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提升了农村发展环境和整体面貌。其四,探索创新农村新型基层治理机制。推行以基层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开放“三会”、社会评价干部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创新“村两委+议事会”的农村新型治理机制,全县253个村(社区)均建立了议事会,有效发挥了群众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初步构建了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基本形成了以群众满意为价值取向、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结合的基层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与保障机制。其一,构建城乡一体的充分就业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网络,每年设立3000万元创业风险资金和500万元创业专项资金,实施“全民创业”工程,鼓励城乡群众创业致富,以创业带动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连年控制在3%以内,稳定实现了城乡充分就业。其二,构建城乡一体的均衡教育体系。投入资金1.26亿元,建成国家级示范校3所、省级示范校3所、标准化中小学34所,组建教育集团3个,2006年以来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免费义务教育,2009年在四川省率先启动免费高中教育计划。实施城市名校整合带动农村学校行动计划,探索建立城乡教师“县管校用”、定期交流机制,有力促进了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其三,构建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共投入资金1.5亿元,完成24个镇(街道)卫生院和253个村(社区)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县级医院整合带动镇卫生院行动计划,建立城乡优秀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初步实现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全域覆盖,并成功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积极推进城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初步构建了解决农村医疗“以药养医”问题的长效机制。其四,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工程,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2009年底全县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7%,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80%。其五,构建城乡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资源共享等公共文化惠民工程。截至2009年底,广播电视城乡覆盖率达100%,光纤入户率达68%,基本实现镇镇有综合文化活动站、村村有文化活动室。其六,构建城乡一体的平安保障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双流建设和城乡治安环境综合整治,投入资金1200万元在全县253个村(社区)建立综合治理服务队,夯实社会治安基层基础,群众社会治安满意率达90%以上,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
三、重庆解决农民问题的合作经济组织模式。
重庆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国内起步较早,经过三十年的发展,已走上规范化、规范化的轨道,其成功做法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是通过合作组织实现农民身份转变。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地域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目前重庆市合作社开始步入比较规范化发展的轨道,合作社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多。从2007的1778个增到2009年的3856个,2010年1月至5月,重庆市共新增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171家,同比增长100.62%,其中5月就增加1196家,同比增长331.77%;截至2010年6月底,全市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超过7900个,农民参合率达2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通过组建和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从传统劳动者变成了股东、社员,主人翁地位和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使入社农民得到实惠。据测算,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纯收入一般比未加入成员增收20%以上。如万州区农建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2009去年全社249户社员一共增收1285万元,平均每户增收6万元,这靠农户自己单打独斗根本不可能实现。
三是启动“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重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民增收问题,2010年3月,在经济相对落后的渝东北、渝东南17个区县(自治县)即“两翼”地区,部署启动了“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重庆市工商局积极制定并大力实施了支持服务“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的13条措施。“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对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起到了显著的政策效应。
四是根据市场需求选准产业。重庆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的突出特点是牵头成立合作社的主体越来越多元化,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种养、运销大户牵头组建为主,占到了80%以上,其中包括10%是普通农户牵头组建,以龙头企业和其他主体牵头兴办的只占20%。种养大户在农村是生产带头人,他们主动投身于专业合作社,表明种养产业的组织化、集约化生产方式已开始深入人心。通过选准产业,农民根据各取所需和自己的劳动特长,由传统农民转化为更加专业化、职业化的新型劳动者,农民在合作经济组织中获得了发挥、展示才能的机会与自由。
四、解决村民自治的广西合寨村“四个民主”模式。
合寨村30年来一直实行“四个民主”。一是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村民自治活动最重要的构成要件。只有切实保障村民的选举权,才能维护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1980年以来,合寨村始终遵循民主推荐、确定候选人、坚持差额选举和公平竞争、民主择优等原则,一直坚持“小票箱”选“村官”制度。二是民主决策。从1982年起,合寨村成立了“村民议事会”,参与村级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村里重大事情必经议事会讨论研究。议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称之为“小人大”。三是民主管理。合寨村1980年制定的“村规民约”历经多次修改完善,1990年又进一步围绕社会治安、村风民俗、计划生育、财务管理等制定了《合寨村村民自治章程》,群众称之为“小宪法”。根据“小宪法”规定,村支书和主任不能直接插手钱和账,而是由民主理财小组监管、一名支部委员负责开支审批,500元以上开支必须经村“两委”班子开会研究同意,重大开支和投资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四是民主监督。从1980年开始,合寨村成立了村民主理财小组,每季度对村里财务进行逐笔审核清理;1998年后又成立了村级事务监事会和集体经济审计小组,由“两组一会”对村民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监督。村级事务监事会还负责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各项事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村干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合寨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四个民主”1997年被写入了党的十五大报告,成了1998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具体规定。
综上所述苏州市农业改革发展的“四个三”模式、成都“双流新农村模式”、重庆合作经济组织模式和广西合寨村“四个民主”模式,对黔西南州进行“三农”综合改革,深入探索村级规划、村庄整治、产业升级、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社会保障、组织建设、村级治理等方面以解决“三农”问题具有一定的学习和借鉴价值。一要坚持规划先行,划分功能片区,建立高度衔接的规划体系。二要明晰产权,降低交易费用,推进土地流转,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确权工作,建立州、县(市)、乡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农村产权流转担保公司,进行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是盘活土地资源、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三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合作经营,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保障入社农民增收。四要完善保障体系,把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财政体系,统一城乡就业、教育、社保、住房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五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理顺村级组织关系,让农民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不断丰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现形式,提高村级治理能力。
主要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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⒀ 中国工商报:《重庆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大幅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
⒁ 邓俐:《重庆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社比率达23%》,《中国经济网》,
⒂ 闻哲:《广西宜州合寨村: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人民日报海外版》,2008年11月13日。
⒃ 吴文贾、陈健民、韦鹏雁、韦焕良、谢树强:《宜州合寨村"村民自治"30周年:伟大创举 推动变革》,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2010年12月12日。
⒄ 罗平汉著:《村民自治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责任编辑:王玉玲)